林鹿和韓佳藍正要返回屋裡呢,聽到了聲音,兩個轉身向前跑,拉起蹲在地上的韓佳麗“怎麼了你們這是。”
林鹿稍還有些冷靜,韓佳藍就不同了,自家姐姐被人這樣欺負,她忍不了心中那股氣,丟下一句“我去找他。”就跑了。
林鹿這下是扶住了韓佳麗,拉不住韓佳藍,顧前不顧後啊。
韓佳麗也著急,拉著她的手說道“鹿姐,你幫我去看著,彆讓佳藍衝動做出啥事來。”
林鹿先把她扶進了飯館,那三個男人還在聊呢。
林鹿道“剛才李堅過來發了會兒瘋,小藍現在追出去找他了,你們快去看一下,我在這看著佳麗。”
三個男人:“?”
小徐更是頭疼,立馬站起了身子。
她一個女孩子這麼衝動乾嘛,就算是要替姐姐打抱不平,也應該叫他們去啊,就不怕自己打不過李堅,反受傷嗎,這麼大個人了,做事還是那麼莽撞。
林鹿告訴他們才跑出去不久,應該是沿著李堅回家的方向了。
幾個大男人也追了出去。
韓佳麗掩麵痛哭,她也不想看到這種局麵。
“沒事的,都會過去的,等一會兒他們把佳藍叫回來,我們再去跟李堅把事情說清楚好不好。”林鹿悉心安慰,抽了幾張紙巾幫她擦去眼淚。
那李堅也著實可恨,怎麼能跟自己懷孕的妻子說這種話呢,兩夫妻有啥話不能好好說,還讓韓佳麗下車!
還吼她!
真是個神經病。
病得真他媽不輕!
韓佳麗站了起來,拉住林鹿的袖子:“鹿姐,我們也過去看看吧,我擔心出啥事。”
林鹿覺得也行,他們夫妻間的事情也應該是韓佳麗跟李堅說清楚,他們這些朋友隻是為她壯膽而陪同,撐腰就行,具體怎麼處理還是要靠她來她來下結論。
結婚不是兒戲,不是說跟談戀愛那會兒一樣過不下去了就分手,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而婚姻涉及到的是兩個家庭。
婚姻的本質並不是愛情,不是說有了愛情才能結婚,這也是為什麼,結婚之前民政局並沒有要他們證明他們之間是因為愛才結婚的。
在法律上,婚姻是男女兩性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社會組織形式?。
男女以夫妻名義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麵的自願長期結合,是取得?醫學、?倫理、?民法等層麵認可的夫妻關係。
是價值交換,是經濟共築,是維持社會穩定性,字字句句沒有提到愛情。
也彆試圖在把婚姻與愛情劃等號。
所以,想要離婚,不僅要兩個人同意,還要兩個家庭的支持,現在韓佳麗又是懷孕的情況,要考慮的肯定就要多一點。
……
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