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二十九,保定府近二十萬人夾道歡送孫承宗。
百姓不知大法官是什麼官,隻知道與聖人一樣,人死才會卸任。
管他那麼多,保定府在朝中有人,至少當地不會在中樞的決策中吃虧。
天下百姓這樣的想法很正常。
陸天明考慮議政的戶籍有絕對的必要性。
最高法院第一次審案,京城都在等著觀看。
直接決定中樞是否對遼東用兵,或者用兵到什麼地步。
這事太新鮮了,但又符合陸天明的性格。
臣民讚歎一聲果然是聖人手段,都在等著東虜狡辯。
沒錯,亞國公、軍政總督、上位聖人允許東虜當庭自辯。
臣民也在等法院如何駁斥論罪。
但駁斥不能像以前一樣玩嘴皮子,得拿證人證據。
這工作量,非常大啊。
憲法其實條款不多,但涵蓋麵全,需要馮英等研究律法的人逐字逐句推敲。
新成立的法院屬官非常忙碌,到翰林院、錦衣衛文牘司、皇城文牘庫把史料翻了又翻。
不僅得推演憲法的字句,還得找東虜禍亂遼東的證據,忙的要死。
十王府,更熱鬨了。
黃台吉、德格類突然自由了,與林丹汗一樣,可以在京城溜達。
聽聞自己成為罪犯,黃台吉差點氣死。
堂堂大汗,士可殺不可辱!
“上位令爾等自辯,生死自控!”
嘎~
黃台吉瞬間懂了。
高啊,真他媽高啊。
毒啊,真他媽毒啊。
死可以,身後名不能不管。
否則會被自己的兒孫和族人唾罵千秋萬代。
或者…本來也不想死。
黃台吉、德格類、多鐸、布木布泰全部得自辯。
到時候開庭全部會被審。
黃台吉沒時間亂想,回憶回憶,籌劃如何反駁自辯才是王道。
既然允許信使傳令,那些護衛被派回遼東,火速請遼東官員到京城幫忙。
戰爭發展到這份上,陸天明已經贏了。
嚴格來說,會審不過是在討論如何收尾,罪犯不伏法,才會動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