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周澤開車帶著李盼兒先是到民政局領了結婚證,然後又到了李春梅的婚禮現場。
門口坐著幾個人在收賬,見到兩個人進來,還主動跟他們打了招呼。
“這是新娘子的妹妹吧,看著就好像!”
“嗯~”
“新娘子的娘家人在右排最前麵一桌,進去吧?”
雖然李盼兒還沒結婚,按照當地的習俗是可以不給份子錢的。但是考慮到自己也工作幾年了,對方又是自己的親姐姐,過兩天還要來吃自己的喜酒,給自己份子錢,所以她也給李春梅準備了。本來她是想親自拿給李春梅的,又不確定婚禮前能不能見到,於是順手交給了收賬的人。
這還是她上午領完證以後在銀行現取的。
錢先是由一個人數了一遍,又交到另外一個人的手裡確認了一遍,這才裝進包裡,然後記在了賬冊上——李盼兒壹萬元。
按照她們的關係,她給的不算多,但也不少。
因為如果是弟弟結婚,做姐姐的給一萬就不算多;但如果是姐妹之間,給五千也不算少。
母親已經到了。
“盼兒,小周,你們來了?”
“阿姨好!”
“阿媽,阿姐呢?”
“她去房間歇著了,來了很多高中和大學同學,說是坐一塊說說話,等到舉行婚禮的時候再出來。”
“你是跟阿姐的車一起來的嗎?”
“不是,是你海洋哥開車送我來的。你姐早上吃完席就被接來了,我跟你大娘又把客人送走,席上的菜折了,這才趕來的。”
“大娘也來了?”
“嗯,反正在家也沒事,家裡中午請近房的人吃飯有你大爺看著呢,就想跟過來湊湊熱鬨,中午就是多雙筷子的事!”
“她晚上回去嗎?”
“不回去了,你不是給我訂酒店了嗎?你大娘說跟我住一起,正好晚上可以去見見小周父母。”
“你怎麼沒提前和我說呢?”
“這有什麼說的,你大娘又不是外人!”
“海洋哥下午回去吧?”
“嗯,他吃完席就回去,後天還得把你大爺、你嫂子他們接過來。”
“行吧~我知道了。”
李盼兒訂酒店的時候還特意問了一下家裡有哪些人來,除了母親要多住一晚,大舅和大妗子以及大姑都是三號下午過來,晚上在這住一晚,李盼兒到時候還要請他們吃飯。李春梅也會來吃飯,隻不過她和李偉的新家就在市裡,就不用另外訂酒店了。
說實話,李盼兒挺不喜歡她的那些親戚的,尤其是她舅舅家,平時也不聯係,需要你幫忙的時候倒是找上門來了。欠她們家的錢這麼多年一直拖著不還,每次母親跟他們提起,不是兒子打工錢難掙,就是家裡的開銷大,好像要錢還成了母親的不是了。尤其是父親住院需要錢的時候,他們也不想辦法借錢還了,還各種找借口,最後也沒還多少錢,要不是母親不舍得跟娘家斷了關係,李盼兒都想請個律師去起訴他們了。
她大娘也是個嘴碎的,晚上吃飯又不知道會說些什麼來,想想都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