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羅辰點了下頭,隨即左手握著方向盤,右手滑動著中控台彩色屏,選了一首威肯的歌,播放了起來。
聽著這首歌的旋律,羅辰腦子裡似乎想起了什麼,順勢說道:“他的歌我也聽過!”
“我很喜歡與他有過合作的,就是這張專輯合作的藝人蠢朋克!”
“他們是很有特點的一個樂隊,他們兩個人都會戴一個頭盔!”
坐在後排的翁清雅聞言,微微點了下頭,麵露微笑:“對,很帥!”
“他們戴頭盔唱歌的樣子,真的很帥!”
“嗯!”羅辰應了一聲,而後又想到了什麼,繼續開口。
“我記得第一次聽到蠢朋克的音樂,是在一個深夜,朋友推薦給我的。”
“那時候,我正被生活的一些瑣事困擾,心情低落。”
“但他們的音樂,就像是夜空中最亮的星,一下子就把我從灰暗的情緒中拉了出來。”
“那種電子與搖滾的完美融合,既前衛又不失深情,真的很震撼。”
翁清雅輕輕側頭,目光柔和地望向窗外快速掠過的街景,聲音裡帶著一絲共鳴:“是啊,他們的音樂總能給人帶來不一樣的感受。”
“特彆是當他們和那位歌手合作的時候,兩種截然不同的風格碰撞在一起,卻又能和諧共生,創造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
“那種跨界合作的勇氣和創新,真的很讓人佩服。”
羅辰點了點頭,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說到跨界,我其實還挺好奇,為什麼他們會選擇和那位歌手合作呢?”
“畢竟,他們的音樂風格和那位歌手以往的作品差異挺大的。”
翁清雅微微一笑,眼中透著思考:“或許,這就是藝術的魅力所在吧。”
“有時候,最不可思議的碰撞往往能激發出最絢爛的火花。”
“他們可能看到了彼此音樂中未被完全挖掘的潛力,想要嘗試一種全新的表達方式。”
“而事實證明,他們的選擇是對的,那張專輯不僅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也成為了音樂史上的一段佳話。”
“確實,有時候,打破自己的極限,勇於接納一些新事物,往往能帶來意想不到的驚喜。”羅辰感慨道。
他握緊方向盤,盯著前方的路況,眼神中流露出一絲向往。
“我也一直夢想著能有這樣的機會,和不同領域的藝術家合作,創造出屬於自己的獨特作品。”
羅辰這話說的也沒錯,前身對音樂也是有所熱愛的,這一塊正好是自己的舒適區。
與人分享自己對音樂的感受,也算是一件不錯的事情,並且,還能緩解尷尬。
翁清雅聞言,眼神中閃過一絲鼓勵:“夢想總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
“而且,我相信,隻要你保持對音樂的熱愛和追求,總有一天,你會遇到那個能讓你夢想成真的契機。”
說著,翁清雅與一旁的劉雨幡相視一笑,車內彌漫著一種溫馨的氛圍。
羅辰深吸了一口氣,似是想到了什麼,繼續說道:“說起來,我最近也在嘗試寫歌,雖然還隻是些不成形的旋律和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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