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那就是我忘了,走吧。”陳歌向前走了幾步,發現我並沒有跟上去,他皺了皺眉,說:“走啊,愣著乾嘛。”
“哦。”我雖然不相信他,但是在這種地方,好像除了跟著他前進,其餘的,也就沒有什麼彆的選擇了。
“午夜馬戲團”這五個大字破敗不堪,但卻還在詭異地閃著紅光。門口綁著幾個氣球,氣球上的塗鴉也是一張張笑臉。
“歡迎光臨午夜馬戲團。”視線裡突然闖入一個小醜,他的頭發臟亂,鼻子異常大,有著所有小醜的基本特征:紅鼻子,大紅嘴,以及誇張的麵部妝容。
“請進。”他為我們掀開破爛的布簾,臉上依舊掛著笑,好像戴了一層麵具一樣假。
在那種極致誇張的妝容上,我發現了一個不一樣的地方:他的左眼旁邊有一塊黑色的印記,像是某種圖騰。
我本想靠近他看仔細一些,但是他身上散發出的難聞的臭味讓我不想去靠近。
我率先一步走了進去,沒想到裡麵的氣味更加難聞。這種味道就像是食物腐爛發出的腥臭。
馬戲團裡坐了不少人,都是這場狩獵的玩家。有獵人,也有獵物。不過現在他們卻格外安靜地坐在位子上,盯著中間那空空的舞台。
我和陳歌坐在離門口不遠的後排,我向後看了看,那小醜衝我詭異一笑,然後緩緩放下布簾。
我被他的笑容弄的心裡發毛,不過好在,暫時躲過了那群瘋貓女的追擊。
“砰!”頭頂的燈泡滅了,徑直掉在我腳下,碎片劃破了我的褲子,在膝蓋下方劃出了一條很淺的傷口。
“沒事吧?”
我搖搖頭,“有創可貼嗎?”
陳歌在我耳邊說:“在手機殼裡。”
我先坐下,問:“沒有收手機嗎?”
“怎麼可能,來的第一天就收了。我是偷拿出來的。”他說著,看了我一眼,“你什麼時候被收的?”
我沒被收。我這才想起來,徐末壓根沒有收我的手機。他搜身隻拿走了我的管製刀具,另一個口袋裝的就是手機。
他當時摸到了手機,但是也沒有拿走。
“一進來就被收了。”
“哦。”
聽他的語氣,我也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正確。
馬戲團不大,在燈泡滅掉之前我觀察了一下,大概隻能容納幾十個人,應該是沒有坐滿。
“砰!”燈又亮了起來,這一次,是舞台上的聚光燈。
聚光燈是白色的,有些刺眼。
“diesandgentlehtcirc!”純正的倫敦腔,卻長著一張中國臉。
音響不錯,耳膜又開始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