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反應就是陳歌。
果不其然,就是他。
“好端端的,送我這個做什麼?難不成,是想暗示我,我是個男表?”我半開玩笑說著。
“覺得很適合你,就買了,我用的是自己的錢。”
“我沒說什麼,就算你用我倆的錢買,也沒什麼。”
“我隻是想說,這是我送你的禮物。”
“可是這麼多天以來,都是你在幫我啊,我還沒送你什麼呢。”
“你已經送了。”
“什麼?”
陳歌從箱子裡拿出一個小盒子,裡麵裝著他的證件和手機,還有一枚金紐扣,是我製服襯衫上的。
“你還留著啊。”
“當然。”
“我以為你把它賣了。”
“你會把這塊懷表賣了嗎?”
“當然不會。”
他笑笑,“收拾東西吧,薔薇請客。”
說是她請客,做飯的卻是桃瑞絲。不過我沒看出來,桃瑞絲還是個顧家的好男人。
“喲可以啊,中國菜也會炒?”陳歌進廚房調侃道。
“那當然,我們家薔薇喜歡吃,你們倆吃什麼,我也炒一個。”
“合著這一桌子都是薔薇愛吃的唄,我倆不說是不是就沒我倆的份了?”陳歌在他腰上掐了一把。
桃瑞絲也不示弱,用鍋鏟甩了點油濺在陳歌身上。
看著廚房裡打鬨的兩人,倒有種歲月靜好的感覺。
“喝咖啡吧。”薔薇端了兩杯咖啡過來,我拿起一杯,突然想到了什麼,“那家咖啡店……你知道什麼嗎?”
她抿了一口,放下杯子,“有些事情,還是不知道為好。”
“可我想知道,你會告訴我的,對吧?”
“啊……”她翹起二郎腿,猶豫了一會兒,“埃爾文做的手腳罷了,他買通了製作咖啡的店員,在牛奶裡下毒,這種毒喝一口兩口沒什麼,要是一整杯都喝下去,就會毒發身亡。”
“所以那天可奇薩是喝了咖啡,才會……”
“對啊,不然他也不會那麼快得手。你是不是時間線沒有弄清楚?”
好像是這樣,時間線有點模糊,而且在法庭上我也睡著了。
“前年埃爾文強了我,這件事是後來埃爾文在酒館喝醉後無意間說出來了,正好那天可奇薩接到酒館老板電話去接他,就被她聽見了。等到他酒醒之後,她把我喊了回去,問了這件事,她狠狠打了埃爾文一頓。可奇薩愛喝這家咖啡,埃爾文就設計買通了店員下毒,他很聰明,把那頭惹眼的金發染成了棕色,這樣一來,就可以嫁禍給桃瑞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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