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彆嚇唬他了。”我在佩安德的紅色外套的口袋裡發現了一枚珍珠發卡,“這是什麼?他有女友?”
德魯森點了點頭,“也不算是女友,他們倆,就差告白了。”
“是誰?”
“就是……剛才那個小女孩的媽媽。”
我回憶起來,好像她的頭發上確實缺了一點什麼,原來是這個。可能是她戴的配飾太多了,右邊的劉海上空空如也,顯得很不協調。
“哦,這樣啊。”我把發卡交給陳歌,繼續摸索著,發現了一個針孔。“找到了。”
“你看,這。”我撐開周邊的皮膚,露出那個針孔給陳歌看,他看了一眼,就說:“不致命。”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如果致命,此時他周邊的皮膚就不會被你撐開了,而是緊縮成一團。除非是有人在他死後才給他注射毒液的。”
“你確定你哥買完顏料就回家了?”
“我……我不確定……”
“這個珍珠發卡,是原本就有的,還是他去買的?”
“我不知道。”
一問三不知。
“你去休息吧。”
“那你們……在這住嗎?”
“不了,我們走了。”
“不行!”他攔住我們,“你們走了,萬一今晚狼人來殺我怎麼辦?”
“我們倆還得給你保駕護航唄?”陳歌說。
“那……那你們也不想看再死一個人吧!”
“你怎麼就確定今晚它還會來?”我問。
“其實……其實……”他支支吾吾。
“再囉嗦我就殺了你。”陳歌舉起匕首抵在他的脖子上。
“我說!我說!”他垂眼看著那把刀子,心都快要跳出來了,“其實那個狼人每天晚上都要來殺一個人!”
“每天晚上?那你哥就是昨晚死的咯?”
“我真的不知道……”
“嘴裡沒實話的人,殺了就是了,他不說,難道彆人也不說嗎?”陳歌收回刀子細細擦拭著,“哎喲——”他割破了自己的手指,但很快,傷口就愈合了。
“你!你!怪物啊啊啊啊!”
我捂住他的嘴,“要想活命,就聽他的。”
“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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