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太害怕了,我不能死,我還有女兒……”她帶著哭腔。
德魯森抱過她的女兒,“萊瑟爾,我們去那邊玩吧。”
“你女兒叫萊瑟爾?”我問。
她點點頭,看著女兒和德魯森在一起玩耍的情景,不由地露出微笑,“我很愛她。”
愛她?還是愛他?
或者,愛的是哪個他?
我看向她的眼神有些複雜,但還是為她拉開椅子,給她倒了一杯水,“您叫什麼名字?”
“瑪珊。”
我們聊了一些東西,當然,她沒有透露一點她和佩安德的關係,還有她短命的丈夫。
“狼來了。”陳歌說,隨即挑開窗簾給我看。
“不太一樣。”
“我剛想說。”
“德魯森,帶她們倆去樓上。”我說。
“你看他的動作。”陳歌指了指這狼人,跑、跳,都比昨晚的敏捷很多,肯定不是一個人。
“他對紅色很敏感。”說完,就見他徒手拆了一家的大門,鮮豔的紅布被他撕扯下來,“皮毛也不一樣,新鮮的。”陳歌說,“快出去!”
我們倆推開門衝了出去,在那狼人即將要殺人的時候,陳歌朝他開了一槍,子彈擦破皮毛,打在旁邊的牆上。
這麼強?
它被惹怒了,朝著我們倆奔來,我跳上他的後背,舉起匕首刺了下去,一路向下,劃開了他的後背,撕下了一塊皮毛。
“是穿上去的。”我看見了針腳,很粗糙,我手上還有些線頭。
“那就好辦了。”陳歌微微一笑,和那狼人扭打在一起,我把那家人安頓好,轉身投入戰場。
那狼人很聰明,見陳歌難纏,轉頭開始攻擊我,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絕對不是人的咬合力,我感覺我的肩胛骨都要被咬裂開了。
陳歌把匕首刺進它的喉嚨,即使這樣他也沒能鬆口,直到我感受不到疼痛了,猛地用頭撞上它的頭,陳歌剛準備朝它都腹部開槍,它就瞬間“空”了。
漆黑的夜,隻剩下一副皮囊。
“你怎麼樣?”陳歌撕開我的衣服,“你有感覺嗎?”
“剛開始疼,後來就沒知覺了。”我回頭去看傷口,卻什麼都沒有,“怎麼回事?”
“我也不清楚,它沒了。”
我揉了揉肩膀,想起佩安德的死法,會不會也是這樣,“先回去,把這張皮也帶著。”
在燈光下,我們都看清了我肩膀上的東西,是一個牙印,經過陳歌的比對,和佩安德脖子上的牙印一模一樣。
“看來襲擊我們的,和襲擊佩安德的,是同一隻。”
“你是說,就是這張皮殺了我哥?”
“當然不是,是有心者披著這張皮作祟。”我說,把手放在皮毛上摸了一下,“新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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