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表情,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那是一種驚訝裡透著幸福,同時,還夾雜著心疼。
第一句話,並不是回答我的問題,而是說:“這個很貴的,你又省吃儉用了多久,你今天吃飯了嗎,我請你吃那家炸串吧,走。”
我也記得,當時我的眼淚就掉出來了,和現在一樣,毫無征兆。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
“你身體要緊啊,你肯定沒吃飯,快點去吃東西啦。”她推著我,給我買了一包五塊錢的炸雞柳,淋上水水的番茄醬,吹了吹,遞到我嘴邊,“來,啊——”
我張開嘴,“我愛你。”
她愣了愣,微黃的燈光下,我隻看見她濕潤的眼睛泛著光。
“可以。”
“從哪找到的。”我擦了擦眼角的淚,拿過戒指摸了摸,光滑了很多,她一定是天天戴在手上才會是這樣的。“不是說不要你戴了嗎,做工太差了,你手怎麼樣?”
她舉起右手,無名指有一處不太明顯的磨損,那一塊的皮膚,比其他的都要白,是新長出來的。
“磨合了16年,才剛剛好。”
我和林念,18歲在一起的,16年,34歲,36歲,我們分開了。
“其實一開始就是強求,你完全可以不受這個苦。”
“是我想這樣的。”
本想問為什麼,可是話到嘴邊卻怎麼也說不出口,想到紙條上的內容,我說:“想要我的初次嗎?”
“如果你覺得我今晚跟你說這個,是為了得到你的初次的話,那我為什麼不直接問你要呢。”林念說,“我知道,就算我直接說,你也會給我的。”
“嗯。”
“戒指還給你。”我們分開了兩年,沒有丟掉,我已經很感激她了,現在她還給我,我也很開心,她終於可以釋懷了。
至於我,我怎麼樣都行,隻要她快樂就行。
以前看言情小說還不理解這種“舍己為人”的高尚情感,還總覺得男女主很蠢,為了一點小事可以分開兩三年。可真的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那些話說出口是這麼困難。
不是麵子大於愛,是一旦有些話說出口,就成了導火索,收也收不回來。所以遇到問題,大多數人的做法都是選擇沉默、逃避,以為這樣就可以糊弄過去。
分開之後,我才覺得言情小說裡寫的並不全是假的,原來那句“隻要她開心,我就滿足了”是真的,我現在,隻希望林念可以活著。
我摩挲著戒指內圈的字母,在ln的旁邊,我還摸到了j和z。我把戒指放在燈下看,真的是jz,是被人刻上去的,有些歪,但比原先刻的要精致很多。
這件事,林念從來沒有說起過。
我想說些什麼,可一抬頭,她已經離開了,隻剩下旁邊坐皺的床單。
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