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那小子嗎?”陳歌笑了。
“是啊,還真是晦氣,到哪都能遇到他。”貝妄說。
“你們認識?”我問,他們口中的這小子,對我而言,那是再熟悉不過了。
小言,是個孤兒,從小跟著一個老乞丐討生活,後來老乞丐死了之後被社區送到了福利院裡,結果在福利院對裡麵的孩子們各種欺淩,院長看不下去了,就找了個好人家把他送走了。沒想到他非但沒有知恩圖報,反而在那天夜裡從新家跑回來殺了院長,這件事在當地鬨的沸沸揚揚,但由於他當時才14歲,最終法院將他送進了少管所,希望那裡麵的人好好管教一下他。
剛開始一切都正常,和舍友相處也比較融洽,就在大家都以為一切變好的時候,他又開始犯病了。
沒錯,他有自閉症。
他一旦犯起病來,輕則打罵摔東西,重則提刀亂砍人。總之一切喪心病狂的事情,他都做得出來。
進去不到兩個月,就放火把宿舍點了,除了他之外的其他五個人,有兩個被燒成重傷,其餘三個皮膚潰爛。
而且還是在夜裡睡覺的時候,根本跑不掉。
你要問我為什麼知道的這麼清楚?
我曾經在法院工作過,當時這個案子是我們這個小組接手的,大家都很頭疼這樣一個孩子。
而且當時,他還是個黑戶。
“當然,這小子被陳歌打的嗷嗷亂叫,你是不知道,他剛來的時候有多狂,遇見陳歌,被活生生扒掉一層皮,老實了。”貝妄解釋著。
“他很狂嗎?”在我的印象裡,隻是一個大喊大叫的瘋子。
“很狂,這小子好像精神有點問題,”貝妄說的時候都懷疑自己,“我都感覺他整個人是個瘋子,見到人就大喊大叫,然後無緣無故地衝上去咬人、砍人,還壓在彆人身上把彆人給壓死了,真的是活生生地給他壓死了。”貝妄自己都說笑了,“太可笑了你們知道嗎,而且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時候,我好崩潰啊,我那個副本就快結束了,結果在最後一步的時候,這瘋子突然出現給我打亂了,一切都完蛋了,我又要重新開始,關鍵是老子已經遇見他第三回了。”
“這就是命,認命吧。”陳歌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第一次遇見他才搞笑呢,當時我在吃東西,他就這麼看著我,”陳歌學著他的眼神,“我以為他餓,我就好心給他分了一點,結果他把丟在地上,然後拿刀衝過來了,我當時都沒反應過來,硬生生挨了他一刀。”
“你最搞笑了,這瘋子你也搞不定,還能被他捅一刀。”貝妄說。
“廢話呢要是你你當時能反應的過來嗎?我估計你早就死在他手裡了,還好老子命大,跑了。後來和貝妄一起遇到他,我倆一起教育了一頓。”
“然後陳歌就扒了人家一層皮,真的是扒掉了一層皮。”
“這樣啊。”
“怎麼,你也認識?”
“可能我對他而言,是最恨的人吧。”我還記得,當時他進去的時候看我的眼神,那種憤恨,恨不得衝上來把我骨頭拆了肉給吃了的痛恨。
“喲,有過節?”陳歌八卦道。
我簡單說明了一下大概,他們聽完之後都忍不住說:“殘忍啊。”
“你怎麼不跟他們說說,你是怎麼找到他的?”林念說。
“當時他殺了院長之後,畏罪潛逃了,警察派出去許多人都沒找到他,最後我給找到了。”
“怎麼前期還跟你有關係?”貝妄說。
“院長的丈夫,是我們這的法官,他全權接手了這個案件,我剛好就在裡麵。那天過後,那小子就跟人間蒸發一樣,那麼多便衣,愣是沒一個發現他的線索。”
“那你是在哪找到他的?”陳歌好奇地問。
“你們猜猜。”我故意吊他們胃口。
“哎呀快說啊。”陳歌說。
“林念,你應該知道吧,你說。”貝妄看向林念,林念搖了搖頭,“猜吧。”
“靠,你們倆故意的吧。”貝妄冷笑一聲。
“我猜,你回了一趟孤兒院取證,跟他碰麵了。”陳歌看著我,笑著道。
“猜對了。”我也笑了,“我當時也沒想到,他這麼囂張,殺了人居然還敢回到犯罪現場。當時我從辦公室把他的資料取出來,剛出門就和他打了個照麵,他手裡還握著一把十八公分的水果刀,就這麼直直地衝著我插過來。”
“你受傷了?”貝妄問。
“沒有,我一腳把他踹翻了,刀也掉了。我當時撿起刀就往窗外扔了,然後他就開始尖叫,拽著我的胳膊死命地咬,他一口下去我甚至感覺肉都掉一塊,我一拳打在他腦袋上,他還不鬆口,我就這麼一直打,直到他腦袋出血,暈過去為止。”
“我去,夠狠啊。”貝妄說。
“他93年的,比你們還大一些。”
“那你胳膊怎麼樣?”陳歌說。
“第一拳下去的時候,他就鬆口了,跟我裝樣子呢。”
“他來了。”林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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