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小曼確實是因為懷了孩子,才和鄭泰平結的婚。”
“可鄭泰平怎麼會願意?”
“他當然會願意!
不僅願意,入贅還是他自己提出來的!”
聞念辛有些不解。
自古以來,男尊女卑的觀念根深蒂固,男子更是被視為家中頂梁柱一般的存在,特彆是農村地區,大部分家庭都存在嚴重重男輕女的思想。
就算鄭泰平同意,他爸媽能同意?
鄭家也隻有兩個兒子而已。
“不知道鄭泰平從哪得知了小曼懷孕的事情,主動找到了聞叔說願意入贅,願意當孩子的爸爸。
本來聞叔和陸姨是不同意的,他們同樣看不上鄭泰平。
可是當時小曼說什麼都不願意墮胎,眼看腹中的孩子一天天的長大,若是等到顯懷,事情暴露,聞家在明照市根本沒有立足之地,會被周圍人的唾沫星子給淹沒。
聞叔和陸姨他們不在意名聲受損,但卻不願意小曼,英睿以及當時還在肚子裡的你一輩子遭受彆人的冷言冷語,最後同意了讓鄭泰平入贅。”
“我外公當時應該許諾了鄭泰平不少錢財吧?”
張偉點了點頭。
“聞叔不僅給了鄭泰平兩千塊錢,還給他在紡織廠安排了一份正式的工作,因為小曼當時已經在廠裡工作了三年,所以婚後還分了房,這讓鄭泰平一躍化身成為了城裡人。”
“等等,張叔,那個房子是廠裡分給我媽媽的還是分給他們兩個人一起的?”
“當然是分給小曼的,剛進廠沒有分房資格。”
“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是和我媽媽的工作掛鉤。
現在我已經把工作賣掉了,廠裡是不是可以把房子收回?”
“原則上是這樣沒錯,但鄭泰平已經在廠裡工作這麼長時間了,就算收回現在的房子,他也有分房資格。”
“他有資格分房,但卻不一定能夠分到像現在這間這樣位置好的房子不是嗎?”
當初外公作為廠長,原主親媽又是他唯一的女兒,他定會加以關照。
麵積方麵,以聞小曼的工齡,分不到太大的,但卻可以在樓裡給她選一個樓層最佳,位置最好的屋子。
張偉瞬間明白了她的意思。
“等周一我問問廠裡還有沒有其它彆的屋子。”
“謝謝張叔。”
“你呀,這樣做無非就是折騰他們一下罷了。”
“我就是不想要他們明明待我不好,還享受著我媽媽給他們帶來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