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會之後,那些科級乾部一個個垂頭喪氣地走出了會場。和以前不同的是,過去開完會,大家都是邊走邊議論交談,可這一次,誰也不和誰交流了,各自悶著頭離開了。
會後不到一個小時,就有人到紀委交款,把自己平時收受的款項主動上交,並提出自首。
一夜未過,縣紀委的辦公室裡,現金堆積如山。
再說,王萱和穆雨晴,在邢國華、李茂鬆上午開會的時候,給王春女打了個電話,讓她帶著材料到重陽賓館說一下自己家的情況。
很快,王春女就趕到了。
看到王春女從一個皮包裡掏出了厚厚的材料,王萱和穆雨晴拿過來看了一遍。然後,讓她講述一遍自己家的遭遇。
王春女說:“我向你們求助的事情,是實實在在的冤案。”
王春女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那是一年前,王春女應同學邀請參加了一個生日宴會,大家吃完飯喝了點酒,都很興奮。有人提出到歌廳唱歌去,大部分人都積極響應,王春女不想去,隻想著回家照顧身體不太好的母親。但是,一群同學生拉硬拽把王春女帶到了歌廳。
這家歌廳的名字叫“野玫瑰歌舞廳”,不僅可以到包廂唱歌,也可以到舞廳跳舞。
王春女被拉扯到包廂後,因為心裡有事並沒有參與唱歌,同學們看到她好像心裡有事,就問:“春女,你怎麼看起來不高興呀?”
王春女實話實說:“我媽身體不好,我哥在南方打工沒在家,我爸爸為了給母親籌錢看病,現在還在加夜班,我擔心媽媽一個人在家,沒有人在跟前照顧,要不,你們玩吧,我先回去了。”
幾個同學一聽是這樣,也就沒有再阻攔:“那要是這樣,你先回去吧。”
王春女就和大家告彆,走出了包廂,準備回家。
可她剛走出包廂往外走的時候,另一個包廂的門開了,裡麵走出來一個醉醺醺的男子,看到王春女一個人,上去抱住了王春女,就往包廂裡拉。王春女一邊反抗,一邊喊救命,但由於包廂裡聲音都很大,沒人聽得到呼救聲。
就這樣,王春女被人弄進了另一個包廂,那名醉醺醺的男人對裡麵的人說道:“幫我把這個妞的衣服脫掉,然後你們先出去,等我辦完事,你們再回來。”
就這樣,王春女被那個男人給強暴了。
等王春女穿上衣服後,就打電話報了警。
警察把她帶回去後,提取了她體內的排泄物,做了dna鑒定。
那名強暴王春女的男人警方也查出來了,名叫解方遠,是縣自然資源局的局長。
辦案的警察名叫路航,本來是比較正直的人,但就在案件已經基本定性之後,往檢察院報批捕的時候,被打了回去,說是證據不足,當事人解方遠隻承認是賣淫小姐上門服務,根本不承認是強暴。
辦案警察路航很是生氣,這證據紮實充分,王春女被強暴時還是處女,經法醫檢查過,還調查過王春女的那些同學,都證明王春女是因為要回家照顧媽媽提前離開,怎麼可能成了賣淫女?
但是,在解方遠的活動下,趙慶林讓原來辦案的警察路航不再管此案,另安排人去偵辦此案。事情很明顯是按照趙慶林的意思去辦了,最後硬是定性為王春女賣淫。
就這樣,王春女不僅名聲被搞臭了,單位還開除了她。
王春女的父親和哥哥知道這個情況後都趕回家要為王春女討還公道,但是,到公安局反映沒有用,到檢察院申請監督,也是沒人管,隻好到市裡去上訪,事情又被轉到上河縣來處理,還是不了了之,王春女的爸爸隻好到省裡,到京城去上訪,但是,卻被上河縣信訪局的人夥同解方遠說王春女的父親王西中在案件已經定型的情況下無理取鬨,是故意尋釁滋事,趙慶林就安排人把王西中給抓了起來,關進了看守所。
王春女的哥哥王春華氣憤不過,就找解方遠討說法,解方遠報警說王春華私侵民宅,並威脅他們家人,結果可想而知,王春華也被趙慶林安排人抓了起來,關進了看守所。
家裡兩個男人被抓,王春女的母親本來不知道此事,但經不住時間長了,就聽到了街坊鄰居的議論,才知道女兒被人強奸了,還把丈夫和兒子給抓了起來,這天地下哪有這樣的道理?就找到公安局和檢察院,討要說法,本來身體就不好,再一生氣,王春女的母親就倒在了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的辦公室裡,由於那位科長未及時打120,導致王春女的母親死在了檢察院。
但檢察院為了掩蓋這件事,就偷偷把王春女的母親屍體移到了走廊裡,說是在上樓的時候突發急病,死亡了。
就是這種情況下,趙慶林竟然還羈押著王西中和王春華。
王春女隻好求著舅舅家的人把母親的屍體拉到火葬場火化了。然後把骨灰盒埋在了公墓裡。
到現在,王西中、王春華夫妻還在看守所裡關著。
王春女自己再次奔走告狀,竟然被解方遠私下安排人攔住打了一頓。走投無路的王春女實在是絕望了,自己被強暴了,無人給伸冤,還真應了古人那句話了,官官相護。王春女夜裡跑到城東公園裡,想投水自儘,可想到父兄還在看守所關著,如果自己死了,母親已經不在了,這一家人真的就全完了。就在她做了一夜的思想鬥爭之後,準備一死了之,看到了王萱和穆雨晴來公園練武。她就突然想到,要是自己有一身功夫的話,乾脆把那些貪官汙吏乾掉以後在自殺。也就有了認識王萱和穆雨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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