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又是一個冤假錯案
聽完了審訊情況,王萱就把這些案子轉交給了夕陽市公安局,和穆雨晴離開了。準備另一個舉報案件的調查。
剛離開夕陽市紀委大院,王萱的手機又響了,是坐鎮在省城的何廣言打過來的:“王組長,有一個夕陽市的舉報電話,點名要找你舉報夕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石三懷。我讓他和你直接聯係,一會你就在夕陽市見一下他們吧,這個事情我給張主任彙報過了,他讓直接給你說。”
王萱道:“行,我知道了。”
王萱剛掛了電話,一個陌生電話就打進來了。
王萱按了接聽鍵,就聽對方很焦急地問:“請問您是女俠嗎?我有重大事情要跟你說。”
王萱道:“我不是什麼女俠,隻是一名國家工作人員,你有什麼事情?”
對方說:“我想見麵給你說。”
王萱問:“那你現在在哪裡?”
對方說:“我在夕陽市澗南區幸福路社區幸福花園小區大門口。”
王萱道:“那行,你就在那裡等我吧,我到了再給你回電話。”
二十多分鐘後,王萱開車趕到了幸福花園小區,見到了打電話的舉報人。
王萱二人被領到了他的家裡麵。
這是一個多層住宅小區,舉報人就在一樓居住。
在這家住房的客廳裡,王萱準備聽取舉報人的舉報。可王萱剛剛坐下,就看到有幾個乾部模樣的人連門都不敲,推門就進來了。
其中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對這家好像很熟悉,直接說道:“張明輝,這段時間,禁止你外出,老老實實地在家裡呆著,也不允許你上網亂發東西,一旦被網警發現,就對你采取措施,輕者進拘留所,重者進看守所。”
穆雨晴在一邊說話了:“你們是乾什麼的?有什麼權力限製彆人的人身自由和言論自由?”
那幾個人這才注意到王萱和穆雨晴,一開始,他們還以為就是串門的女鄰居呢,但一聽口氣,不像。一個乾部模樣的人問:“你們兩個是乾什麼的?在彆人家裡煽風點火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王萱問:“你連門都不敲一下,也不問這家的主人同不同意你進來,你們來到人家家裡就進行威脅,真正違法的好像是你們吧?未經彆人同意就進入彆人家裡,這叫不叫私侵民宅?”
那個四十多歲的男子說話了:“我們是來對刑滿釋放人員上門進行回訪和監督的,法律賦予了我們這個權力了。”
剛聽這個人說完,王萱問道:“那你告訴我你是哪個單位的,姓名叫什麼,職務是什麼?”
那個男子看了一眼王萱,滿不在乎地說:“我是市信訪局副局長明千鈺。”
王萱點了點頭:“嗯,我知道了。你是國家乾部。但我需要告訴你的是,張明輝不是刑滿釋放人員,是無罪釋放的人員,你聽明白了嗎?無罪釋放!你憑什麼說要對人家進行監督?是不是越權了?是不是影響了人家正常的生活了?人家在監獄已經受了十年冤屈了,回來之後,你還要對人家進行監督,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明千鈺被問的啞口無言,隻好說:“我們也是根據上級領導的安排辦事的,穩定壓倒一切,我們信訪局肩負著維穩的職責,他要到處去上訪,所以我們要對張明輝進行監督。”
王萱道:“我看該監督的是你們!現在人家是無罪的,人家被冤枉坐了十年監獄,回來了要討回個公道,不應該嗎?你憑什麼到現在還要限製人家的自由?如果把你關進監獄十年,你出來後會怎麼辦?”
明千鈺問:“你們是乾啥的?為什麼也闖入人家的家裡麵?”
穆雨晴怒道:“你會不會說話,我們是和人家溝通後,人家邀請我們進來的,不像你們,連個門都不敲,直接闖進來了,就像土匪一樣,進來就要限製人家的自由,你們哪裡像國家公職人員?”
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道:“聽口音你們不像是本地人,請你們拿出來身份證,我們審核一下,看是不是流竄作案的傳銷人員。”
王萱一看這群人想無理取鬨,直接拿出了自己的證件,遞給了那個人。那個人看後,像熱米飯燙著了一樣,趕緊還了回去。然後扭頭就走。
穆雨晴堵住了去路:“你們想來人家家裡找事就來,想走就走,也太隨便了吧?報一下你們每個人的工作單位和職務,然後才能離開。”
那個三十多歲的男子道:“我是市刑警支隊的,名叫韓陽。”
那幾個人不知道為什麼看了這個女孩的證件後就要離開,但聽到韓陽按照人家說的做了回答,就都疑惑地看著韓陽和王萱。
王萱看到這幾個人還在猶豫,說道:“你們不是想知道我倆的身份嗎?那我現在就告訴你們,我是巡視組的,我是小組長。按我們說的,留下你們的單位姓名職務和手機號碼,然後離開,隨時聽候巡視組談話。”
這群人隻好照辦,然後一溜煙逃離了。
這些人走後,王萱才對張明輝說:“你說說自己的情況吧,電話你隻給我說了個大概。”
張明輝講述了案情經過:“我老家市夕陽市下麵的牛川縣的,十年前的5月18日晚上9點,我和叔叔張攀開車從牛川縣往外地運貨,路上,我們有一個老鄉要到夕陽市打工,她是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名叫王敏敏,就搭上了我們的車。本來都認識,我們也就捎上了她。”
“5月19日淩晨1點50分,貨車行駛到夕陽市市區,王敏敏就下了車。她給我倆說是要打出租車與朋友彙合。將其放在路邊後,我和叔叔兩個人就繼續跑車,上了高速。”
“可我們不知道的是,當天,夕陽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在市區的一個水溝中發現一具裸體女屍。後來就調查到這個女孩就是王敏敏,然後就把我和叔叔抓了起來。”
“我倆被抓後,沒有關進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內連續七天不讓睡覺,進行審問。還給我拉斜背銬,用牙簽紮我的手指甲縫,扇我的耳光等。”
“到了最後,我就覺得大腦迷迷糊糊,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做過什麼,七天七夜不睡覺,誰能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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