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林遠的角度肯定是賺的,畢竟是便宜價拿到了一個球隊。
當時其他球隊大部分都是同意這個決定的,許多人甚至直接說:總算把林遠送走了。
但是對於黃蜂來說,那就是血虧了。
林遠原地退役,等於保羅換了一個哈登。
保羅那是什麼人,前兩年可是vp排名前五的球員。
你哈登能做到嗎?
就算有選秀權補償,你林遠的選秀眼光有那麼好嗎?
於是各路媒體人對黃蜂下賽季的表現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認為43勝就是上限了。
當然,大家也注意到了聯盟更新的一個規則,關於球員能否擁有球隊股份規定的。
以往聯盟對這方麵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即球員如果擁有球隊的股份,那就不允許上場比賽。
如果想登場比賽就要把股份退掉,這兩者是二選一的狀態。
理由也很簡單,就是為了保證薪金的公平性,防止陰陽合同。
試想,假如一個價值千萬年薪的球員,因為有了球隊的股份,他完全可以與球隊簽一個底薪合同。
如此可以讓球隊省出很高的薪金空間,以進行進一步補強。
至於說他自己的經濟損失,由於球隊有自己的股份,也可以很大程度上彌補回來。
所以不管這個股份數額是多是少,哪怕隻有一股,聯盟也一刀切堵死了這條路子。
而當初喬丹就因為這個規定,而被奇才給耍過一道。
這一次聯盟補充的規定則是,每個球隊可以有至多一個人在擁有球隊股份的情況下登場打球。
但是這個球員不管實際薪金合同是多少,都要占球隊的薪金空間固定的額度。
至於這個額度是多少,29支球隊老板還產生了一些爭論。
有人認為乾脆一刀切,直接占據頂薪額度就行了。
畢竟誰都知道這就是給林遠開的特殊條款。
但斯特恩還是說服了大家,表示如果按照頂薪,很可能林遠就不上場打球了。
這個反而會影響大家的利益。
畢竟能讓林遠登場打球,對於整個聯盟還是有極大好處的。
這一點大家也基本認同,最後達成的協議是每個賽季球隊都要提交申請。
是否有持有球隊股份的球員登場打球。
然後由聯盟給根據球員情況來評估出一個薪金評估,隻有得到評估後才能登場打球。
而對於林遠的評估,聯盟給定在了1300萬。
比林遠如果不退役,下個賽季的合同金額要低一些。
如果下賽季林遠想登場打球,那麼不管他實際是否登場,球隊的工資裡都要計算這一部分。
後續如果超出工資帽,就要按照規定繳納奢侈稅了。
當然到了這一步,大家關注點變成另一件事了,那就是下個賽季到底誰能奪冠。
原本以為下個賽季陣容基本不變的湖人仍然會是大家奪冠路上最大敵人,結果突然間失去了最大的倚仗。
那麼其他球隊是不是就有機會了呢?
而且是很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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