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抉擇_明月歸來照山河_线上阅读小说网 

第124章 抉擇(2 / 2)

明月大致能猜到曲氏的顧忌,不由開口:“你就沒想過,自己帶著大丫好好生活?”

曲氏先是一愣,隨即連忙擺頭,“不可能的,她爹不會把大丫給我,我,我也沒法子養活大丫。”

“娘,我長大了,可以養活你。”大丫堅定地握住娘親的手,像是要傳遞給她力量一般,“還有,朝廷律法規定,不許隨便打人,他這樣打我們,是可以坐牢的。”

大楚律中有言,凡毆打他人者,無論重傷與否,皆笞四十,若重傷他人,則三刑合一,即決杖、黥麵、刺配,若致人死亡,則因故處以同刑。

這些,是明月路上告訴大丫的。

曲氏還沒從前一句的感動中回過神,猛地又被後麵一句驚得嘴巴都合不攏了。

咽了口唾沫,她道:“大丫,那是你爹,你你竟然你要是敢那麼做,是要被戳脊梁骨的!還有,官府那是什麼地方,人家不會管我們家的家事。”

“娘,我不想認他做爹了,他打我,也打你,他早就不是我爹了。”大丫抹了把眼,沒讓自己的淚落下來。

明月看著這個年紀雖小,卻比年長之人都要堅毅和清醒的女孩子,心中感歎。

麵上卻道:“官府不管,是因為無人提告。”

這話是回答曲氏那句官府不管家事。

家醜不可外揚,一直是百姓們恪守的圭臬。

所以自古以來,各家有什麼事,在自家或者村子就解決了,從不會上升到官府層麵。

再有就是,百姓對律法的認知太匱乏,不知道如何用律法保護自己,也有對官府天然的懼怕,因而就算遇到事也不會往打官司這方麵想。

其實隻要稍作變通,毆打妻子和毆打他人沒什麼不一樣。

隻要懂得提告,拿的出證據,毆打之人被罰就是板上釘釘。

曲氏卻沉默了。

心中五味雜陳,一會兒因有了法子擺脫那個男人而開心,一會兒又因不確定而忐忑,一會兒又想到如果真告成了,她和大丫固然解脫了,卻會陷入另一種局麵。

六親不認、謀害親夫或者心狠手辣、不孝長輩等無形的罪名,就會隨之而來。

女子最怕的,並非加諸於身體上的痛苦,而是名聲受損。

她這輩子已然沒了希望,卻不能連累女兒。

“求您帶大丫回去吧!”曲氏跪下。

在所有人猝不及防之下。

“你想好了?”這一次,明月沒有讓人去扶。

曲氏的回答是她萬萬沒想到的,救命的繩索分明已經遞到她麵前,隻需要輕輕一夠,就能從泥沼中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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