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這點兒秘密就給你抖出來啦?
小歡歡確實沒有說錯,他來到這個世界後,怕腦海中的東西會隨著時間忘記,就閒來無事,一一記錄了下來。
不僅僅隻是歌曲。
其他的東西,更多。
但不曾想。
記憶力比之在藍星的時候,恐怖太多了。
凡是以前看過的東西,就如同記憶存儲一樣,稍加思索,便會出現在腦海中,而且每回想一遍,記憶力就更強,領悟力更深。
給吳庸的感覺就像是,武俠小說中,任督二脈打通後,那種飛速上漲的感覺。
吳庸笑道:“有帶紙和筆?”
“帶了。”老薛從包裡掏出了紙和筆,看看他,“要不咱們緩緩啊?”
他有些擔憂。
擔憂吳庸強行寫……
一旦沒有寫的比較符合主題的歌曲,或是寫出來了,但沒有讓黃博徐征兩人覺得合適,從而讓自己陷入很尷尬的境地。
寫歌需要靈感。
有些頂級的音樂人,蹲個坑,突然來靈感了,都能寫出膾炙人口的金曲,經久不衰。
可有些卻是需要時間的沉澱,某些時刻,突然就來靈感了,才能寫出。
這個時間可能是五分鐘,可能是十天,可能是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
這也是圈內一些頂級歌手跟頂級的音樂人約歌,要等非常長時間的原因。
吳庸沒有說話,接過了紙和筆。
在三人的目光下。
吳庸手拿著鋼筆,看向了窗外,沉思了大概能有個十來秒後,開始下筆了。
白紙黑字。
鋼筆筆尖在吳庸的手中,仿佛跟他還有紙張融為了一體。
三人的目光緊緊地盯著白紙上,每個出現的文字。
字體大氣磅礴。
在每個筆畫間又給人一種鋒芒畢露感覺,賞心悅目,震撼人心。
這首字體,藝術感,生活感十足,讓三人不知道該怎麼形容。
太漂亮了。
從而忘記了上麵寫的內容。
房間內,靜悄悄的。
時間仿佛靜止了。
三人都被吳庸那手字體給驚豔到了,從而忘卻了,文字的內容。
老薛見過吳庸的筆跡,時至今日,依舊感歎。
現在再看一遍,仿佛又提升了,讓他覺得,這已經漸漸脫離了文字的範疇,而上升到了藝術級彆。
黃博是個粗人。
對文字書法藝術方麵,他沒有太大的興趣,可此刻,他卻生出了一種強烈無比的感覺,這手字,要是我寫的,那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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