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父親坐在房間裡抽煙,弄得房間煙霧繚繞,很嗆人。
他以前不抽煙,自從弟弟走後,他的煙就沒斷過。
“你瘋了?”家家母親小聲哭泣,她倔強的擦乾眼淚,“因為你弟弟,你就要跟我離婚,你到底愛不愛我?”
“我當然愛你。”家家父親又點燃一根煙,“這些年,我所有的工資都交給你,我口袋裡沒有一分錢。”
“隻要我在家,就不會讓你做家務,你沒缺過錢;對子女,從他們出生到這麼大,我儘心儘力,沒有一絲鬆懈。”
“作為父親,作為丈夫,我問心無愧,我自認為沒有對不起你們的地方。”
“但是作為兒子,作為哥哥,我很不稱職。”
作為兒子,他沒有照顧二老。
作為哥哥,他不知道弟弟已經結了婚。
許久過後,家家母親艱難地說:“我同意離婚。”
他們回不到過去了。
家家二叔的死,永遠橫在他們中間,過不去了。
夫妻二人第二天就去辦離婚手續。
一個月後,二人成功離婚。
家家母親賣掉了房子和車,帶著孩子去城市生活。
家家父親獨自一人留在村子裡,住在弟弟的老房子裡。
麵對空蕩蕩的房子,家家父親內心五味雜陳。
孤獨,寂寞,冷清,這些年,弟弟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
他打掃房間的時候,看到了一個日記本。
上麵記載了弟弟與他妻子相遇的事情,日記的最後一頁上麵畫了女子的畫像。
家家父親潸然淚下,弟弟不會畫畫,卻畫出了女子的畫像。
弟弟閒的時候去城裡的酒吧打工,那天陽光明媚,他在酒吧門口遇見到一個陪酒姑娘。
姑娘長得很漂亮,比他見過所有女孩子都好看,這不是他心動的關鍵。
他剛去酒吧不熟悉,有時候會被同事搶單,或者被同事捉弄,是這位姑娘出麵幫他解圍。
有一次他倒酒的時候,不小心把灑在了客人的衣服上,那件衣服是定製的,價格昂貴,三十萬一件。
他賠不起,是姑娘幫他解圍,他不用賠錢。
姑娘沒見過這像他這麼老實的男人,他也沒見過像姑娘這麼明豔的女子。
二人慢慢相處間,他了解到她不是自願來酒吧上班,她家裡重男輕女,她被賣給同村的一個賭鬼,賭鬼把她賣給了酒吧。
不聽話就打,她被打怕了,不敢反抗,她這輩子,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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