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邊一片熱鬨,侯長風和一幫將士們都喝嗨了,大有要喝到第二天早上的架勢。
宋聽晚架不住實在太困,便和蕭運澤先回客棧了。
客房內,宋聽晚洗漱完便被蕭運澤拉到了懷裡,“晚晚,可還困?”
宋聽晚靠著他的肩膀,輕輕搖頭,“洗了個臉又精神了。”
蕭運澤輕笑,捏住了宋聽晚的手,“晚晚,過兩日我便得走了。”
“這戰爭不是剛結束,你要去哪兒?”
“京城。”
宋聽晚疑惑:“去京城,有很重要的事嗎?”
“此次兩國爭端,三皇兄是主謀,我怕中途生出變故,打算親自押送。”
蕭運澤一直在給宋聽晚按摩手指,活動間,手腕處露出一截黑色的東西。
宋聽晚扒開袖子一看。
是她上次離開時,蕭運澤從她頭發上薅下來的小兔子頭繩。
當時蕭運澤說的是他喜歡這個東西。
宋聽晚點了點黑繩上的小兔頭,“你為什麼把這個頭繩戴手腕上?你不應該用它來束發嗎?”
蕭運澤僵住了一瞬,很快將袖子拉下遮住了頭繩,“咳,束發自然是有發冠。”
宋聽晚抬眸瞥他一眼,這掩飾的也太明顯了。
她敢肯定,蕭運澤知道男人把對象的頭繩戴在手上是什麼意思。
隻是他是怎麼知道他們現代男女談戀愛時的習慣的?
宋聽晚心裡莫名泛起一絲甜。
這種感覺真好啊。
就好像是兩個正常的普通人在談戀愛。
“晚晚,等我從京城回來,便立馬去找你。”
昨晚才剛見麵,現在真的要馬上又分開?
剛剛才聚起的甜蜜又瞬間被衝散。
宋聽晚悶悶道:“你就押送你三皇兄嗎?”
“還有那些蔚國的俘虜。”
宋聽晚:“”
好嘛,原本還想讓他開車去,這樣快一點,沒想到他竟然要押送那麼多人。
這麼多人怎麼去?
之前看電視,那些被流放的犯人都是走著去的,光走到被流放的地方都得要個幾年
宋聽晚更鬱悶了,“那你這一來一回,得花多久?”
蕭運澤粗略算了一下,“快則三個月,慢則半年,甚至更久。”
宋聽晚:“”
真是怕什麼來什麼。
“那你會不會覺得半年不見有點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