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玩意兒?
讓我跟他乾?
還不等我明白怎麼回事兒,大寬已經繼續說了起來。
“地方我都選好了。”
“就在街上,是一個普通的居民樓,一共五層樓,每層有六戶。”
“裡麵的住戶幾乎都是附近工廠的工人,都是年輕男女。”
“到時候,我每層租兩間,弄十間房子,弄十個女的。”
“生意做起來,條子都發現不了。”
“你幫我看場子,我一天給你兩百,怎麼樣?”
臥槽?
大寬說真的?
這一番話,非常有煽動性。
一天兩百塊,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
我心裡發癢,真想答應。
但是話到嘴邊,我一激靈,想起來堂嫂跟我說的那句話。
不管做什麼,不能去混幫派、社團,不能和大寬走得太近。
想到堂嫂,我一下子冷靜了下來。
想了想,我還是用勝哥當借口。
跟他說勝哥對我不錯,我不能對不起勝哥。
聽我不願意,大寬一臉遺憾,又勸了我幾句。
但是我已經打定主意,不管他怎麼說,不願意就是不願意。
等到最後,大寬磨嘰得我有點煩了,我就借口說這麼大的事情我得好好考慮。
這麼一來,總算是穩住了大寬。
又閒聊了幾句,我已經開始犯困了,大寬才終於走了。
送走大寬,我馬上找到口水全聊了幾句。
口水全跟我說,之前大寬找過他,提過要自己開場子,想讓口水全給他當“馬夫”的事情。
馬夫,說白了就是“皮條客”,專門負責送“北姑”上門兒做生意。
大寬以前就是“馬夫”,在宏興社一步步走到現在。
說過大寬的事情,口水全又一臉緊張地提醒我:“剛哥,不管大寬給多少錢,都千萬彆跟著他乾。”
“這個事情弄不好,就會給自己惹麻煩!”
他沒有多說,我也沒有多問。
閒聊了幾句之後,我讓口水全盯著台球廳,回辦公室休息。
我在辦公室點了根煙,又仔細琢磨了一下。
越想,我越是覺得這個事兒不對!
大寬現在明擺著就是要背著社團自己做生意。
說不好聽的,就是叛徒!
我雖然沒接觸過社團,可是用腳趾頭想也知道,這種社團一旦發現大寬的生意,肯定要出大事兒!
大寬要是小心點,這事兒也未必能做。
可是,他連口水全都找了,擺明了就是大寬不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