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懶得說什麼,直接岔開話題,說道:“之前不是說想吃夜宵嗎,還不趕緊走?”
“好嘞!”
王少爺樂顛顛的答應,不再廢話。
時間不長,我們一起回到住處。
王少爺又帶著人去買夜宵。
我讓他多買一些,正好大頭成他們也要從華園飯店回來,到時候一起吃飯。
王少爺自然沒有意見。
時間不長,王少爺和大頭成他們先後都回到了住處。
一邊吃夜宵,我又交代了他們幾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鬥雞場的高利貸還得繼續收。
但是,我還得去服裝廠,不可能每天帶著他們去收債。
這件事情,我交給大頭成和王少爺,讓他們倆商量,每天帶著人去收。
另外,我還囑咐了他們,收債的時候可以稍微動手,嚇唬嚇唬人,但是不能太離譜。
他們倆都是一口答應。
第二件事情,分錢。
鬥雞場要回來的債,有一成是分紅。
之前在鬥雞場,我就注意到那幾個小弟聽說有分紅的時候,眼睛都亮晶晶的!
剛剛他們沒在的時候,我也想了一下這個錢怎麼分。
按照以前的規矩,誰去收債,誰分錢。
這個規矩,沒什麼問題。
但是,我現在的情況不一樣。
說白了,上午我帶著他們能要回兩萬八,是因為那幾個欠錢的人本身家庭條件就很好。
換幾個欠錢的人,未必能要回來這麼多。
比如說明天,就未必有這麼多。
我想了一下。
如果今天去的人分錢,那明天去的人分不到那麼多錢,心裡一下子就有了落差。
其實在老家的時候,我也見過類似的事情。
這種落差,也可能會讓他們為了要錢,用些離譜的手段。
高利貸逼死人的事情,我也不是沒見過。
說白了,都是因為錢。
想來想去,我覺得還是簡單一點。
反正我現在人也不多,小弟十來個。
把所有的分紅,所有人平分。
這麼一來,誰都不能挑毛病!
而且,還免得他們為了多分錢,要債的時候做些不乾淨的事情!
這個提議,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
唯一的問題,就是王少爺、大頭成都認為我應該也拿一份。
不過,我現在銀行戶頭裡有五十萬,真不在乎這點小錢。
我和他們又囑咐了幾句,告誡他們收債的時候不能做太離譜的事情,這件事情就算了。
一群人,吃吃喝喝。
吃飽喝足,各自休息。
……
第二天。
我起來之後,正打算去服裝廠,王少爺又提醒了我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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