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打發了小東去午睡休息養傷,陸青枝開始盤點這個家的財物。
周聿琛雖然不喜歡原主,但物質上倒是沒苛待原主。
他發的票大部分都拿回了家,此外,每個月他還給原主二十元的生活費。
在這個普通工人隻有二三十塊錢一個月的年代,二十塊已經不少了。
而且周聿琛中午不在家裡吃飯,還時常出任務,一個月中至少有半個月不在家,照理來說,每個月都應該有剩才對。
但陸青枝翻遍了原主藏錢的地方也隻找出了246元,其中20塊還是周聿琛臨走時提前給的下個月的生活費,22是中午張清瑤塞給她的,也就是說,結婚近半年,原主手裡沒有任何積蓄。
究其原因還是原主手太鬆了。
原主信了張清瑤的鬼話,說什麼周聿琛跟戰友關係好,她們這些做嫂子的也要互幫互助,要大方,周聿琛才喜歡。
所以原主對自己死摳死摳,天天玉米糊糊、菜團子,對彆人卻大方得很,誰張口向她借錢,她都不拒絕。
其中借得最多的就是張清瑤。
張清瑤經常在原主麵前賣慘“團裡要搞元旦演出,要做新的戲服,好貴啊,我沒那麼多錢”、“我媽身體不好天天去醫院但我這個月的津貼用完了,我太不孝了”……
每個月都能從原主這哄走十塊八塊的。
而她不過是給原主買了些不值錢的頭繩、手帕、牙粉、紐扣這類的小玩意兒。
既哄得原主對她信賴有加,傳出去家屬院裡還人人都覺得她大方、對原主好,名聲好處全讓她一個人占了。
陸青枝搖了搖頭,在心裡仔細算了一下,張清瑤總共分四次,從原主這兒“借”了42塊錢,四斤糧票,六尺布票。
這筆賬得想法子要回來。
怕自己忘了,陸青枝準備找紙筆記下張清瑤每次借錢的大致時間、原因和數目,這樣以後要錢的時候也有證據。
可找了一圈,原主房裡連張紙片都沒看到。
周聿琛房裡應該有紙和筆,但陸青枝猶豫了一下還是算了。
她跟周聿琛說是夫妻,但其實比陌生人好不到哪兒去,沒打招呼就去他房裡翻找東西不合適。
而且她以後也要用到紙和筆,借彆人的用終歸不是長久之計,還是晚點去供銷社買吧。
除了張清瑤,另一個借錢最多的是二團副團楊進步的妻子江鳳英。
有次她抱著孩子過來串門,正好碰到原主借錢給張清瑤。
她也有樣學樣,沒過幾天就抱著孩子過來哭訴老家又讓他們借錢,家裡快揭不開鍋了,能不能借幾塊錢應應急,原主借了三塊錢給她。
開了這個頭就沒尾了,小半年下來,江鳳英一共從原主這借走了165。
每次借錢的時候都說得很好聽,等下個月他們家老楊領了工資就還,下個月推下個月,欠債越來越多也沒見她還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