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之間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不過薑羽貞公司有法務,這種情況改成個勞務或欠款之類的也無所謂,違約的人賠錢唄。
但是這兩個人很顯然並不是廣義上的那種關係。
用合約戀愛或是合約伴侶更貼切。
起因是極度缺乏安全感的薑羽貞想要個保障,江流開玩笑說乾脆領個結婚證得了。
然後薑羽貞當真了,直接就把她戶口本帶來了。
江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婚姻實際上保護的是財產,不是感情。
總之費儘九牛二虎之力,終究是因為江流沒到法定結婚年齡打消了這個想法。
這兩人現在的合同也簡單的離譜。
扯張草稿紙,上麵寫上錢的數額,分彆寫上甲方、乙方。
甲方當然是薑羽貞,她的應儘義務倒是簡單,出錢。
乙方是江流,他的應儘義務後麵寫著:保姆、司機、淘寶退款負責員、家庭采購
江流沒由來的幻想,如果跟薑羽貞外出旅遊借宿。
彆人問他是誰。
他就回答:保姆、司機、網購退款負責員、家庭采購
彆人再接一句:不好意思,我們家住不下這麼多人。
這合同典型的防小人不防君子。
但當江流簽下的那一刻。
能明顯感覺薑羽貞緊繃的身軀放鬆了,這張破草稿紙好像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我勸你找你公司法務想辦法立點正式名頭,不然我違約都沒代價。”
“你不會的。”
薑羽貞好像吃準了他不會,或者說就是知道他不會,才這麼做。
其實今天的處理結果,江流是很滿意的。
失憶的人最討厭的就是欺騙。
欺騙一個失憶的人,就約等於在孤兒院放“世上隻有媽媽好”、跟盲人說手槍是吹風機
擺明了欺負殘疾人嘛!
和李神諭保持好朋友關係、和薑羽貞保持工作關係。
至於自己表白並有個女朋友什麼的,這事研究下來江流還真沒什麼頭緒。
表白是表明心意,那到底跟誰的算表白?
所以江流暫時也不準備糾結,因為這種事急不來。
江流現在唯一糾結的就是。
這兩個人為什麼開口就咬死了是女朋友?
好像自己和她們之間離女朋友的關係還差一些吧?
這麼著急定性乾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