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出現了。”
某教堂內,一位新教的紅衣大主教霍然睜眼。
“出現什麼?”底下剛剛彙報完印第安近況的牧師不解。
紅衣大主教解釋道:“這幾年風雲變幻,我早就懷疑背後有人搗鬼,而羽蛇神從來都是服服帖帖,哪有這麼大的能量?之前一直放縱他們,就是想看看背後黑手是誰。”
牧師問:“黑手是誰?”
紅衣大主教冷然道:“正是印第安新供奉的神明,卸嶺薑先生!”
牧師一驚,“據我所知,這位是神州神明,怎麼神州現在還有神明行於地上?”
“日後還會湧現更多的。”
紅衣大主教向外走去,“走,跟我去羅馬。”
牧師緊忙跟上,“去羅馬乾嘛?”
“弑神!”
昔日,耶穌被叛徒出賣,遭到羅馬軍隊抓捕,被釘在了十字架上,但真正殺死耶穌的卻另有其人。
直接殺死耶穌的是一位羅馬的百夫長,名叫朗基努斯,他用長槍刺入了耶穌的腹部,鮮血濺到這位百夫長的臉上,治好了他的眼盲。
從此之後,這位雙手沾滿鮮血的百夫長感慨於耶穌的神跡,就成為了一名忠實信徒,最後還被基督徒追認為聖人。
而他那柄殺了耶穌的長槍,也被命名為朗基努斯之槍,又叫命運之矛,擁有弑神之力。
關於這槍的傳說很多,各地大教堂都聲稱自己擁有朗基努斯之槍,但公認的還是羅馬教堂收藏的最為正宗。
這東西在西方,有點類似於東方的傳國玉璽,拿破侖和小胡子都曾短暫擁有過,因此也被認為是這把槍帶給了他們王者的氣質。
沒多久,紅衣主教就來到教廷,向教皇稟明來意之後,就見到了那柄傳說中的聖物。
聖物被放在精美的銀盒裡,懸掛在教廷深處。它外麵裹著金質槍鞘,裡麵還有一個銀質內鞘,最裡層是一層柔滑絲綢。
把絲綢去掉,方才看到這槍的本來麵目。
槍杆早已不見,隻剩下一個棱形的槍頭,上麵還纏著幾道鋼絲。
紅衣大主教眼中精芒爍爍,吩咐道:“準備儀式,七天後,我要斬除那異端邪神!”
備受尊崇的教皇在大主教麵前卻十分卑微,“好,這就安排。”
……
神州。
薑鐘正和李恪良漫步於一個小山包前。
一段久遠的記憶湧上心頭,他在這裡出生,在這裡長大,本以為這輩子還能再見,卻沒想到本應坐落於這裡的村莊卻不見了。
“唉,是蝶夢莊周,還是莊周夢蝶?”
旁邊的李恪良卻不解其意,隻以為薑先生是對印第安人那四不像的體製失望了,他對此十分認同,歎了一聲道:“我本以為是體製問題,現在才明白,最根本還是人的問題。馬克思說,資本建立在剝削之上,所以生來肮臟。但資本若沒有權力撐腰,哪敢肆意妄為?”
薑鐘正感慨呢,聞言奇怪的看了李恪良一眼,“你被說服了?”
這不典型的偷換概念麼,不管資本家怎麼討好工人,但當雇傭生產關係成立的那一刻開始,剝削就已經客觀存在。
就像薑鐘自己,無論他怎麼美化自己,總要靠怨氣而生,世間沒了他,怨氣不一定會沒有,但隻要他存在,那世間一定有怨氣。
李恪良有些迷茫,“但大家真的越過越好了,錢也多了。”
薑鐘笑了一聲,“寒山和拾得的對話還記得吧?再過幾年,你且看他。”
說完,就轉頭向山包上走去。
天堂是有的,可以實現的,但在現世與那天堂的中間隔著一座海,一座血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