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捕快遠遠看見,各自在驚呼中向後撤身,一下子就相當於把蕭麥推到了最前麵。
“發生什麼事了?”蕭麥隻能看到一個模糊的紅色影子,突然伸出兩根類似於劍的光影。
沒有人顧得上回答蕭麥的問題,戰鬥已經一觸即發。
死神率先揮動柴刀骨刃,向淩銃發動衝擊,但一個照麵下來,就被淩銃的長槍壓製,一時間轉入守勢。
兵器,是手的延伸。使用長槍,就好比把雙手延長了好幾倍,且是無懼疼痛的雙手。
想要壓製一個胳膊比自己長好幾倍的人,除非存在境界上的差距,比如大人打小孩兒,否則基本上是不可能贏的。
死神的境界,顯然沒有比淩銃高出太多,所以沒有很好的破槍策略,隻得且走且退,以抵擋為主。
淩銃除了死神伸出骨刃時,稍微驚了一下,其他時候心態都極其沉穩。
他堅信,槍,乃百兵之王。以長槍對短兵,隻要不是一個照麵就落敗,那就不會再敗。
憑借著一拳打爆一棟民屋的力量,淩銃把掌中長槍使得威猛霸道,又靈巧迅捷,飛旋如風的槍尖,化作片片梨花,被一陣強風吹著砸向死神。
死神的動作也很快,柴刀骨刃揮舞得水潑不進,在與“梨花”的撞擊中,發出馬蹄般急促的鏗鏘聲。
很多人會誤以為,短兵會比長槍更靈巧,速度更快。
其實不然。
長槍本身是一個杠杆,持槍者這邊,隻要有輕微的移動,就能造成另一端大幅度的擺動。
短兵器想要揮出同樣的幅度,往往要雙臂掄上一大圈。
所以,長槍比短兵更快,在槍術大師手裡,甚至比短兵器更加省力。
恰好,淩銃就是一位槍術大師,他見到死神拚命格擋的模樣,隻覺得好笑。
久防必失,這一局,自己贏定了!
與淩銃的氣定神閒不同,蕭麥則有些激情澎湃。
死神的出招速度,已經快到他根本看不清的程度,隻見到一團紅光,纏繞著繚亂的光影,在榆樹前方飛來飛去。
毫無疑問,若無淩銃的壓製,死神瞬間就會化為死光,射過來把自己大卸八塊。
“強,實在是太強了!”
“我何時才能獲得,如此強大的肉身力量!”
四名同行的錦衣捕快,見慣了大場麵,所以沒有蕭麥那般激動。
他們一邊警戒,一邊竊竊私語:“我還以為是妖怪呢!原來也就是個人。”
“你咋知那不是妖怪?”
“妖怪還會怕兵器啊?”
“誰規定妖怪不能怕兵器?不怕兵器的那是鬼!”
“兄弟們都彆說了!注意觀察敵人招式,該我們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