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是事情發生以後,兩人第一次開誠布公的講這件事情,在喬氏的淚水中,張大山也決定忘記這件事。
“喬兒,以前的事就不提了,我們以後都好好的。”
“嗯,大山哥,我聽你的!”
兩人正在互訴衷腸,小寶的聲音突然響起來,“爹爹,娘,那邊有火。”
回頭一看,村子東頭那邊還真的起了火,張大山抱起兒子,拉著喬氏就往那邊走。
走著走著,忽然發現,那不是自己家麼?
一著急,腳下絆了一下,連兒子一起摔倒在地。
為了保護兒子,張大山危急之下,硬是扭了過去,背部朝下,讓兒子摔在自己身上。可就這麼巧的,後腦勺位置剛好有一塊石頭,張大山當場暈了過去。
喬氏叫不醒張大山,就讓兒子在這裡看著,她先往家裡跑。
等張大山醒來,抱著兒子回到家中,家已經燒沒了一大半,老兩口沒出來不說,進去救人的喬氏也沒出來。
據村裡人說,當時火勢很大,隻能在外麵救火,根本沒辦法進去救人。而喬氏攔都攔不住,非要進去。
渾渾噩噩的辦完喪事之後,張大山怎麼想都不對勁,那天晚上也隻是有點微風,火勢不可能那麼快就燃起來。
而且自己出門的時候,老兩口已經睡著了。兒子自己也帶了出來,那火又是怎麼燃起來的?
如果是有人縱火的話,自己家的唯一仇人就是裡正的兒子。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三個月的跟蹤,張大山終於抓到了裡正兒子的馬腳。畢竟裡正兒子也是第一次做這麼大的事,三條人命,心裡不可能不慌
張大山拿著證據,去了妹妹家,在妹夫家人的幫助下,去縣衙把裡正兒子給告了。
三條人命,性質實在惡劣。裡正兒子被判了死刑,裡正也換成了族裡另一位叔伯,張大山也算大仇得報。
報了仇後,張大山的一口氣也泄了。此時的張大山一時間也不想活了。可看著三歲的小寶,隻能打起精神來。
但是,家裡房子被燒沒了一大半。而跟官府打交道,不可能不打點,十幾畝良田也早就賣掉換了銀錢。
他隻能出去找些零工做,以維持家用。
張小妹跟哥哥說把小寶放在她家裡,可張大山實在沒臉繼續拖累妹妹。
這件事本來就是自己的錯,如果當初發現後直接把喬氏休掉,或者直接把事情鬨大,都不會連累父母一把年紀,還不得善終。而妹妹也失去了父母
最後把兒子寄養在族裡三叔公家裡。都是一個宗族的,而且又是裡正家做的孽,族裡人也不能不管,但也不可能對他家小寶有多好,隻要不餓死就行。
這次張大山出門十幾天,回來發現兒子都燒糊塗了,居然沒人管。不過他也不能責備誰,鄉下孩子發燒一般都是用土法子處理一下,很少有人會送來醫館。
“爹爹,這事我有點印象,好像是一個病人念叨過,說什麼紅顏禍水的,不過爹爹怎麼知道的這麼清楚?”
“這事很多人都知道,當時鬨得很大。三條人命!咱們這地界還是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縣城裡還有說書人把這事編成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