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陳小楓,十七歲嫁給同村的雷愛華,婚後接連生了三個兒子。
二十二歲的時候,丈夫落水失蹤了。
說是失蹤,可所有人都知道,這就是死了,隻不過沒找到屍體罷了。
原主痛哭過後,麵對家裡癱在床上的婆婆,三個嗷嗷待哺的孩子,隻能咬緊牙關撐下去。
好在家裡有六個人的地,隻要勤快些,還不至於挨餓。
可累也是真的累。
忙活完地裡活,回來後還要照顧婆婆和孩子的吃喝拉撒。
這也就罷了,她晚上連個囫圇覺都睡不了。
婆婆起夜要叫她,最小的孩子還不滿一歲,夜裡也是哭鬨不休。
這樣的日子熬了兩年,結果婆婆又沒了。
婆婆活著時,雖說是癱了需要人照顧,不過她癱並不是腦梗引起的,說話還是沒問題。
家裡有這麼個人,真有什麼事還可以喊一聲,孩子在家,原主在外麵乾活也放心些。
最重要的是沒人敢上門來騷擾原主。
婆婆一死,撩騷的和風言風語都來了。
無奈之下,原主就想再找個男人。
可能接受原主帶著三個拖油瓶的男人,要麼是歲數太大,要麼是也帶了好幾個拖油瓶的,男方還指望著原主嫁過去後伺候他們呢。
原主當然不願意。
最後把主意打到同村的陸大軍身上。
陸大軍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陸大軍差不多是吃百家飯長大的。
長大的陸大軍很能乾,可他家隻有一個人的地,能吃飽就不錯了,存錢是不可能的。
村裡人能在他小的時候,偶爾給點吃的已經是發了善心,自然不可能給他娶媳婦。
所以陸大軍哪怕比原主還大上兩歲,至今還是個光棍。
原主找到陸大軍,跟他說了這事,陸大軍想了兩天也就同意了。
兩人結婚後,多了陸大軍這個勞動力,日子不說過得多好,可最起碼原主沒那麼累了。
過了幾年,孩子們大了要讀書,用錢的地方也多了。
好在這時風向變了,村裡也有不少人走出去打工,陸大軍也跟著去城裡工地上搬磚,供幾個孩子讀書。
等到三個兒子都娶了媳婦,生了孩子,原主和陸大軍的身體也累垮了。
先是陸大軍病倒,家裡的錢給三個兒子結婚都掏光了,原主去找三個兒子,可沒一個肯出錢給他治病。
原主打罵都沒用,三個兒子都說又不是他們親爸,憑啥要他們出錢。
憑啥?
就憑陸大軍這些年為了養大他們三個,連自己的孩子都沒有。
憑陸大軍這些年累死累活從來不說,卻讓他們三個從小到大都沒乾過什麼活。
原主覺得哪怕三個兒子不給自己治病都沒這麼難受,畢竟這三個都是自己生出來的,就當是前世欠他們的。
可陸大軍不是啊。
原主覺得都是自己坑了陸大軍,陸大軍如果當初沒跟自己結婚,就是找個有缺陷的媳婦,人家最起碼能有個自己的孩子,不至於老了被人這麼對待。
何況如果不是他們一家拖累,陸大軍後來在城裡賺的辛苦錢,完全可以在農村娶個大姑娘。
陸大軍就這麼在家裡病死了。
原主急怒攻心之下也病倒了,麵對三個兒子互相推諉責任,原主反而不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