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兒子,這是咋回事?”
雷愛華聽到這話一愣,她不說這事,還真忘了這茬了。
他倒是願意被那幾個人拐走,可惜被她破壞了麼,想到這事兒雷愛華就來氣。
雷愛華當時被那幾個人拉上岸後,雖然一時間沒睜開眼睛,可旁邊人說的話他可都聽見了。
也大概猜測出那幾人是來他們鎮上找人的,結果人還沒找到,迷路到了慶河下遊,也就碰巧救了他。
幾人閒聊中還聊起了什麼買賣,就是這買賣金額有點嚇人。
張口閉口就是上萬。要知道現在這個時代,一個工人的工資隻有幾十塊錢,更彆說他們這些土裡刨食的,一年下來能吃飽就不錯了。
雷愛華敏銳的覺察到他這是遇見貴人了。
要是能抱上這些人的大腿,哪怕人家指頭縫裡漏出來的都夠他這輩子吃香喝辣的。
可怎麼才能讓這些人帶他走呢?
直接說肯定不行,畢竟這幾人不是本地的,人家就算要找人做事也會找知根知底的,他估計是沒戲。
而且就算人家同意帶他走,他家裡會同意麼。
老娘癱在床上,三個孩子最大的才五歲,最小的還不滿周歲,他這一輩兒就他一個獨苗,家裡連個幫襯的都沒有。
這種情況下,他媳婦和他老媽肯定不會讓他走。
他正想著要怎麼辦,結果旁邊有人不小心踩到了他手指頭,他吃痛之下‘啊’的一聲,隨後就睜開了眼睛。
旁邊人看他醒了,就問了句,“你是誰,怎麼會掉河裡?”
雷愛華當時滿腦子都是怎麼才能抱上這些人的大腿,所以沒反應過來,也就沒回上話,看著有些木愣愣的。
旁邊人看他這樣,就嘀咕了句,“這人是不是傻了,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麼。”
雷愛華一下子就來了靈感,如果他不記得家在哪,不是就可以跟著這些人走了麼。
而且這些人既然能救了他,很明顯也不是什麼太壞的人,應該不會丟下‘什麼都不記得的他’不管。
於是雷愛華就順著這思路,演了一個雖然失去記憶但還是有生活常識的人。
這些人果然覺得他挺可憐,已經在商討要怎麼辦的時候,結果他媳婦來了......
這還怎麼演下去,哪怕再記不得人,有家裡人找過來,人家也不可能繼續管了。
就算責任心強點,擔心他媳婦是個騙子,最多把人一起送到鎮上派出所,就已經仁至義儘了。
所以他就沒繼續演了,這倒是成了他媳婦說的‘還是我趕到那,你才一下子想起來的,我要是沒去,你能自己找回來?’
可要是把實話說出來,村裡人得咋看自己?
咋?為了過好日子,裝失憶抱大腿,連親媽、媳婦、兒子都不要了,他要是敢說實話,村裡的唾沫星子能淹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