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在一起睡,不生孩子的事啊,才一小會兒的事,你難道真忘記了?”
“哦?我答應過你嗎?那是本王的傷損傷到了腦子,忘記了吧?”
“你無賴!”
蕭長燁長手一伸,把朝雲攬在了懷裡,“我的王妃,春宵一刻值千金,兒孫自有兒孫福,不是我們能說了算的。咱們已經這麼大年紀了,同齡人的孩子都已經能打醬油了。”
“可是我怕……”朝雲使勁掙脫開蕭長燁,“你得答應我一個條件,我才依你。”
“王妃什麼條件?哪怕要我的命,我也會給你的。”
“命倒不必。我想等打完仗,等四海升平時,咱們就功成身退,找個地方隱居去。”
“那就上咱們的封地如何?我的封地是烈山郡,你的是琅琊郡,正好挨著,適合做個土財主。”
“不,從此後,咱們遠走他鄉,隱姓埋名,相夫教子,過與世無爭的生活去。”
“這……就怕父皇母後不同意。”
“我是說等新皇登基後,咱們就退隱山林可好?”
“好,我答應王妃了,現在你可以上來了嗎?”
“不行,要立字為證。”
“好好好,你寫,我按手印即可。”
一雙小兒女打打鬨鬨立了契約,並按了手印。
契約大意是:待四海清平,我們雙雙退隱山林,隱姓埋名,如一方違約,孩子和全部家產歸另一方所有,不得後悔,立字為證。
蕭長燁本以為,這隻是朝雲被第一段婚姻所傷導致的心理疾病,他覺得,隻要他拿出千百倍的溫柔與愛,一定會將她的內心融化,並徹底接納他。
蕭長燁摟著朝雲,小兩口鬨騰了一會兒,情到最濃處,水到渠成。
蕭長燁這次學精了,立馬換成上位主動出擊,朝雲被壓著,想反抗都反抗不了,更何況是心甘情願的事情呢?
他們從最開始的沒有經驗,到摸索出一整套互相舒服的姿勢,用了整整三次機會,便能互相將就了。
快天明時,兩個人才沉沉睡去。
從此後,他們結為真正的夫妻,同患難,共進退。
翌日,蕭長燁早早起床了,朝雲卻累得爬不動。桃紅來伺候朝雲洗漱,看看朝雲的臉色還是紅紅的,有些睡不醒的樣子,便道:“小姐,幸福嗎?”
朝雲大方地回答:“幸福啊,我經常聽婦人們說成親了有多痛苦,可據我的體驗來看,很幸福啊。”
“小姐,快說說男女在一起,是什麼感覺?”
“哈,傻丫頭,這些都是閨房秘事,哪能為外人道呢?”
“小姐,我可是你的陪嫁丫鬟呢,有什麼不可說的?我曾聽坊間說,男女主人行房事時,都是不避著貼身丫鬟的。”
“哎呀,要死了,我這就把你許配給老黃去!你等著。”
“哈哈,小姐,我就等你這句話呢。可是現在正在打仗,我怕你懷孕後不能保護自己,我得負責保護你。所以,我還是等咱們凱旋後,到京城裡再舉辦吧。我出嫁,總得讓我父母參加我的婚禮啊。再說了,我總得要些嫁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