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切歌。〗
〖司機:我們國家歌曲版權意識這麼強了嗎?〗
〖現在版權這麼嚴格,剛放三秒就被警察抓了,請勿聽盜版音樂。〗
〖審問室,你有什麼要交代的嗎?司機:我坦白,那首歌我不應該切!昨天我吃豆腐腦吃了鹹的。〗
〖提問:你見過的因為多小的事情被抓的?
回答:切歌。〗
〖司機的表情變化可以納入北影教材了,從剛開始的認真選歌到嚇一激靈然後茫然,再然後瘋狂回憶之前做過的事有沒有犯法的。〗
〖從此司機聽到再難聽的歌也不敢切。〗
〖我要是我這司機,我連我4399的密碼都能想起來。〗
〖當年我擺了個小攤,一對小情侶過來點了兩份,坐下來剛剛吃,突然路邊車裡下來幾個人,把男孩用手銬帶走了,女孩哭著打電話也走了了,可是他們還沒付錢……〗
〖這種誤抓應該有賠償的吧?〗
〖有,法律有規定。〗
〖我爺爺曾被誤抓一次,關了一天一夜,賠了五千。〗
大明,永樂年間。
切歌,古人不懂。
無非就是一個人因為和犯法的人在一起,然後被誤抓,然後又被放了的故事。
古人本來是沒多大興趣的,但評論的出現……
“還會賠償?”
“居然還會賠償?”
“我們朝代為什麼沒有……”
“不僅沒有,還肯定不會抓錯,因為會屈打成招,還好咱們父母官是個青天大老爺。”
“若是有一天他走了,咱們可怎麼辦?”
“那就等晚上搶評論機會,讓咱們皇帝也立一條這樣的律法。”
一直沒說話的老者,聽著眾人的討論,反問道:“有用嗎?”
“怎麼沒用,隻要有了律法,官員敢不遵守嗎?”
“他們敢不遵守,咱們離皇城這麼近,進京告禦狀去,咱家裡還藏著洪武老爺的《大誥》。”
“後人不是說今上為了正統,不敢改祖訓嗎?”
“當年洪武老爺都允民綁官,手持《大誥》不準阻攔。”
“我不信今上不管我們。”
“老李頭,你也是從元末活過來的,聽說你當年是在南京的,跟著今上才搬遷過來的,你給我們講講當年允民綁官那件事是真的嗎?”
老者點點頭,陷入回憶,洪武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嘉定縣民郭玄二等兩人,手持《大誥》入京,告發本縣首領弓兵楊鳳春等禍害百姓。
“那有沒有人阻攔?”
“有,他們經過淳化鎮時,被巡撫何添冠刁難。”
“那洪武老爺怎麼做的?”
“洪武老爺啊,下令砍斷何添觀的雙腳,將他戴枷示眾。”
“那不就得了,咱們等會一起搶,搶到了就和陛下說一下,這抓錯人也不求什麼賠償,隻求平平安安放出來,治一治傷就成。”
老者看著天真的年輕人,仿佛看到年輕的自己。
那時還是元末,有個大官,具體大多,老人到現在也不清楚,反正很大很大。
路過村落的時候,見到兩個老人,一男一女,蹲在墳前哭的死去活來。
“你們有什麼冤屈?”
“青天大老爺,俺閨女去集市給我們抓藥,被縣裡的王老爺看見,就想搶俺家的閨女入門,俺閨女不從,就被她活活打死。”
“行,本官給你解決。”
說完,大老爺走了,老兩口在墳前痛哭:“蒼天有眼,閨女,俺們遇見青天大老爺了,你可以安息了。”
那時還很年輕的老者,將他們送回家。
次日,新墳旁又添兩座新墳,老者親手埋的。
老者不忍戳破年輕人們美好的幻想,搖著頭走了。
法律有何用?
莫非以為是後世乎?
若真讓當今陛下立下此法,那以後連被放出來的機會都沒有了。
沒有此法,抓錯了,官員放了便是。
有了此法,隻怕會往死裡打,死人是不會開口說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