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後,霍去病與司馬相如越想越虧。
一個收益全沒,一個收益差點被吞。
二人遂與各大股東商議:收益勿分,全部投入,造大船、募人手、研科技,以圖更大回報。
所有股東同意,並表示若收益不夠,可再注資,順便稀釋某“不要臉董事長”的股份。
當然,不管怎麼稀釋,董事長的位置永遠是某人的。
劉徹得知後,氣得又揍了南越王子一頓。
彼其娘之!
朕的收益沒見著,沒收的錢也沒見著,現在反倒要朕再掏錢?
絕無可能!
但劉徹也不願意股份被稀釋。
倒不是怕股份太少了,說話不管用。
朕身為皇帝,大不了掀攤子唄。
主要是收益,股份越少,收益越少。
航海集團威脅到皇帝,可以掀攤子。
但皇帝不願意繼續投資,導致自己股份被稀釋、收益變少,因此搶錢掀攤子,皇帝的名聲還要不要了?
嬴政都乾不出這樣的事!
但讓朕出錢是不可能的,朕沒錢!
動用國庫的錢,收益理應屬於國庫,大臣們能分萬分之一給朕,都算他們有良心。
故而,投資隻能用自己的錢。
但劉徹第一次投資,就是以名義加動用罪犯修船做工入股的。
想讓他出私房錢,門也沒有!
於是劉徹故技重施。
被判流放、鞭刑等處罰的罪犯,統統改有期徒刑,送去造船廠。
至於那些要被斬首的,劉徹也沒放過他們。
這不是還沒到執行死刑的季節嗎?
全給朕造船去!
死刑犯中,犯謀反、大逆、不孝等遇大赦天下亦不赦罪者,在造船廠表現優異,允許其家人送一女,為其留後。
天下大赦可赦罪者,表現優異,可轉為死緩。
就像後世一樣,緩兩年。
這兩年表現優異,便可轉為永久監禁。
後續表現優異,還可以根據表現,由朝廷進行婚配,讓他們娶妻生子留後。
表現突出者,可娶漢家女。
次一等,朝鮮女,雖然還沒攻占,但已經在劉徹計劃中了。
再次一等,越、蠻、胡等蠻夷之女。
最後一等,倭女。
如果連娶最後一等女的資格都達不到,也彆想什麼娶妻的事了,自己用手解決吧。
當然,每等中又分兩等。
第一等為良女。
這種全憑自願,朝廷會把這些罪犯工人的情況貼出來。
良家女看上了,就去看看人、聊一聊。
對眼了,經過良家女申請,就可結婚。
娶了良女的罪犯,朝廷每十日給兩天假期,讓他們可以回家和妻子溫存。
而第二等,便是罪女、奴隸女等。
這種就是先互相瞧,看對眼了就結婚。
看不對眼,就由朝廷強行婚配。
娶了良女的罪犯,子女不入賤籍。
娶罪女、奴隸女的罪犯,當然也有假期。
不過,每十日僅有一日。
並且需要提前申請,寫清楚去哪裡、乾什麼、什麼時候回來。
他們的子女也隻能進入同一個學校學習。
校長是劉徹,副校長是霍去病,類似後世教導主任管理思想的是司馬相如,任課老師是墨家、農家、兵家子弟。
畢業後,根據能力分配工作,工匠、種地、從軍。
想擺脫賤籍,想讓父母過的好一點,那就努力掙取功勞吧!
當兵的殺敵,種地的提高畝產,做工匠的搞發明創造。
用功勞為父母抵罪。
當然,想要一下抵完罪,讓父母被釋放,這是絕不可能的。
每次隻能次抵一點,將父母從永久監禁,改為有期徒刑,減刑幾個月或者一兩年。
除非,你能立下不世功勞,如:搞出先進的科技、大幅度提高畝產、百人滅一國。
等子女成人為自己減罪,太為久遠。
朝廷也給了罪犯,可以減罪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