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豐年在建議書中言之鑿鑿:“雖然那位憑借功夫打入阿妹影壇的年輕人尚且年幼,但他已是‘問一片葉子’的入室弟子。”
“借助天幕透露的未來信息,此二人在香港聲名鵲起。”
“拍攝此片既能籠絡此二人,亦可收攏港人民心,實為一舉兩得之策。”
看他話說得冠冕堂皇,先生妻子便按程序讓粵省的相關部門去核查背景。
不查不知道,一查之下,真相讓她氣得冷笑連連。
在她所處的這個時代,檔案資料保存完好,那位被推薦人在特殊曆史時期的不光彩行徑,白紙黑字,記錄得清清楚楚。
與後世因其商業價值而被資本刻意洗白、資料湮沒的情況截然不同。
罕見!
大罕見!
她心中怒意翻湧,思考著如何處置。
是直接按程序舉報,還是另尋他法?
是夜,她翻看史書,心生一計,決定來一招“登報示眾”。
兩日後,一份排版奇特的報紙出現在了市民麵前。
在最重要的版麵上,右邊詳細介紹詠春拳以及賀豐年力薦的那位主角的“傳奇生平”。
左邊同等篇幅,則赫然列著蔡李佛拳始祖館和分館在反清、反帝、抗倭中做出的實實在在的貢獻。
一左一右,對比鮮明,極具衝擊力。
讀者們拿到報紙,無不愕然,反複確認是否排版出錯。
當看到版麵下方一行小字注明“此提議由某地賀豐年推薦”時,百姓的怒火瞬間被點燃了。
賀豐年辦公的地點很快被聞訊而來的百姓圍得水泄不通。
他見勢不妙,倉皇從後門溜走。
其領導被迫出麵,向百姓保證會“嚴肅調查,從嚴處理”,才勉強平息了眾怒。
內部的初步調查結論很快出爐:賀豐年屬於“好心辦了壞事”。
他不了解真實曆史,僅依據天幕評論區的片麵之詞就急功近利地提議,屬於能力問題,予以批評、降職、寫檢討處理。
領導本想就此大事化小,畢竟天南地北,信息不暢,犯錯情有可原,沒必要上升為“思想問題”。
但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感覺被糊弄了,這口惡氣難以咽下。
然而苦於沒有證據,一口惡氣又無處發泄。
這時,點子王想出了一個歪招舉報賀豐年貪汙。
“啊?你親眼看到他貪了?”
“沒有啊。”
“那你這是誣告啊!”
“他都敢推薦這種大罕見了,彆的壞事能少得了?要是查不出來,我認罪伏法!該判幾年判幾年!”
誰知,這歪打正著,竟真從賀豐年家中搜出了十條小黃魚!
點子王自己也傻眼了,沒想到賀豐年真有問題,而且數額不小。
他秉持著樸素的法治觀念,立刻前去自首,強調自己本是誣告,絕不能助長“莫須有”舉報的風氣。
這個案子頓時成了燙手山芋,主觀上是誣告,客觀上卻立了功。
案件被層層上報,最終擺在了順天府的董老的案頭。
經審議,董老做出判決:點子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緩刑期間,他必須在周末到法院學習法律,並跟隨宣講員深入基層,以身說法,普及法律知識。
點子王對這個判決心服口服,隻是臨走時嬉皮笑臉地問了一句:“董老,我這種案子算是頭一遭吧?”
“能不能上報紙頭版頭條,讓全國都知道一下?”
董老被他氣笑了,笑罵道:“你想得美!趕緊走,再不走老夫可要躺地上訛你了!”
點子王一臉沮喪地轉身,卻聽見董老的聲音從身後傳來:“頭版頭條就彆想了,但在中縫給你留條簡訊的地方,還是有的。”
點子王頓時眉開眼笑:“嘿嘿,謝謝董老!”
“我要買十份報紙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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