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三月。
今年十歲。
是鳴神大社的一名見習巫女。
聽巫女綾子姐姐說,我本是個流浪兒。
八歲那年,我渾身是傷、跌跌撞撞闖進鎮守之森裡。正巧被下山的宮司大人發現,然後就給撿了回去。
我之所以叫三月,
是因為當時時節,就在三月。
所以宮司大人就給我取了這麼一個名字。說隨意、好記、上口。
不過,聽其他巫女姐姐們說……宮司大人她一開始,並沒有給我起名。
她不情願、更是直接拒絕。
她說:
“撿回來歸撿回來,就跟貓兒狗兒似的,鳴神大社也不差他這一口飯吃。
“要知道,我作為狐之血脈的繼承者,為他取名,那意義可就不一樣了。
“真名為咒,所念皆生靈。
“若取了名字,便會結下「緣」。
“「緣」起,生「因果」。這小家夥的「因果」…亂得很,我可不想沾。”
巫女們自是明了「名字」對於妖眾的重要性,更何況是大妖念下的名。
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
我也繼續待在神社裡,和巫女們一同生活。慢慢相處,我和她們漸漸熟悉。
正因為熟悉,她們又心善。
還是覺得用「喂、你、孩子」這些稱呼代指我……不太好。
於是,幾位禦巫包括綾子姐姐在內,又再次前往本殿,提了一句。
畢竟是宮司大人撿的我嘛。
其實,巫女們叫我「喂」還是「你」什麼的,我都不介意。
因為…相較於其他無家可歸的孩子,我這樣一個孤兒能待在這裡,就已經是頂天的幸運了。
更何況,救命之恩,無以為報。
我很滿足於現狀。
說來也奇怪,我並沒有九歲前的記憶。
可能是八歲那年受傷的緣故?
不太清楚。
去問其他巫女姐姐,她們也不肯說。
那段時間,我究竟做了什麼事、說了什麼話,在我腦中至今都是一片空白。
總之,我度過相對渾噩、模糊的一年。
等身上的傷好的差不多了,我才勉強記住一些人和事。並在巫女姐姐們的教導下,慢慢長大、安穩度日。
又過了一段時間,宮司大人也鬆了口,決定為我取名。
還幫我重新置辦了身份證明什麼的。而那些,都被記在鳴神大社名下。
取名前夕,宮司大人和其他人說:
“真是個莽莽撞撞、笨拙楞腦的小呆物,雪中覓食的狐兒都比他聰慧。
“這一年裡,我拒絕他那麼多次,話都講明白了——
“可他還是不撞南牆不回頭,一個勁地找我問我,好倔的性子。
“若不是‘小呆子’這名旁人聽了會覺得奇怪,我定會在帳上給他寫下這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