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
狄仁傑重新審理的案件比較複雜,那個案件可以屬於以上的任意一個。
當然,北周之時這地方不叫大理寺。
這地方的舊案卷宗沒遭到破壞,還是蠻好找的。
而且由於死者是堂堂的勳貴之女,北周那會兒也比較重視,派了不少專員偵辦此案,記錄也比較詳細。
在案件陷入停滯的第二個月時,那個被冤死的所謂凶手落網了,儘管他死不承認,但依然被判了刑,斬立決。
而他也在獄中留下絕筆自儘了。
當時他的兒子隻有三歲,東方高佑也算仁慈,就沒有禍及妻兒。
北周被吞並之後自然就改用大乾官製,大理寺是九寺五監之一,
主要負責審理中央官員犯罪,京師徒和複審刑部轉來的地方死刑案件。
最高官員為大理卿,也可以叫大理寺卿,從三品,另有大理寺少卿二人。
大理寺管的也不全是死刑犯的案件,
至於一般案件由大理寺丞審判,共有六人,再由大理正來審查是否適當。
隻有重大案件和死刑犯的案件會由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卿來審判。
要是遇到某些特殊案件,例如通敵叛國,販賣軍機這些比較大的罪,還會麵臨刑部、禦史台和大理寺的三司會審。
或者是天下冤案,也會由中書舍人、禦史和給事中三司受審,聽其訴訟。
十五年前那宗舊案就適應此情形,
隻不過狄仁傑比較猛,自己帶著大理寺上下官員就把案子給破了。
當然,現在應該叫四司會審了,因為六扇門這個特殊部門也是有審案權的。
甚至王素素這個提司還能對大理寺卿、禦史大夫和刑部尚書進行節製,雖然王素素從沒有用過這個權力。
打架、緝拿凶犯、打擊賊匪王素素在行,但查案她是真不行,她很有自知之明,不會去管這些事。
狄仁傑升任大理寺卿,
準備來個新官上任三把火。
這一把火就是要讓大理寺的寺丞、寺正和少卿,以及他們麾下的吏員清楚地知道一件事。
在他們的位置上,每一個決定都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狄仁傑先是表示十五年前的那宗舊案他會徹查到底,
一切涉案人員隻要還在世,就得老老實實來大理寺接受調查。
狄仁傑義正辭嚴:“就算是重病纏身,抬也要把他給我抬到這裡來!”
“是!”大理寺一眾官員朗聲道。
狄仁傑語重心長道:“接下來是本官想對你們說的話,希望你們用心記住。”
狄仁傑以十五年前這樁舊案作為例子,告誡他們。
“抓錯凶犯,判錯案件是真實存在的,大理寺、刑部和禦史台每個月都要處理那麼多的案件。”
“多的時候一個大理寺丞要處理一百多起案件,一年經手最少就有一千二百件。”
“誰能真的保證明鏡高懸,從無冤假錯案嗎?不,不能。”
“是個人都會犯錯,即便是我也不敢保證我就一定不會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