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錢,就從魯王府的賬上出。
彆看老十揮霍的厲害,可刮地皮的本事一點不差,短短一年多時間,就攢下了將近百萬兩銀子。朱楨全部拿了出來,除了賠償孩子們的損失外,還給之前被魯王強拆的兗州百姓發了補償款,允許他們憑著原先的地契,回原址重新建房。
至此,被老十禍禍的差不多的民心,總算挽回了個七七八八。隻是老百姓再也不希望被魯王統治了,萬人上書請求六王爺把魯王殿下永遠帶回京城,不要讓他再回來了。
但魯王的命運不是朱楨能決定的,他隻能收下百姓的上書,代為轉呈父皇。
同時他把查實的老十的所有罪狀,全都整理成奏章,連帶證據一起也送到京城。
這回他是一點也沒替老十隱瞞,原原本本稟告了父皇。就看老頭子如何處置老十了……
朱元璋秉承了他一貫的雷厲風行,八月初十,傳旨太監便到了兗州。
魯王府內設香案、鋪紅毯,朱楨四位殿下,以及魯王夫婦全都跪聽聖訓:
“魯,至無禮,其妃當淩遲處死。這等撥東西,一日著內官召回宮來淩遲了!如何將民間十歲、七八歲將在宮中玩耍,日才方將出。閹為火者,怒及當境人民。此夫妻二人,死不可逃。又將軍家營裡小孩兒拿入宮中,有放的,有不放的,嚇得軍家小孩兒見火者去,都藏在床下。如此教人難過。這夫妻兩個,死罪絕不可逃,合當淩遲信國公女!欽此!”
魯王妃當場就暈了過去,魯王也嚇的篩糠一般,兩腿間濕了一塊……
十一十二和雄英也都嚇得夠嗆,他們還沒見過朱老板發這麼大的火呢。居然要把十哥十嫂都哢嚓咯……
唯有老六卻暗暗冷笑。老賊是氣急敗壞不假,都到了語無倫次的地步,但章法可一點沒亂。不光該交代的都交代,該避重就輕,該顛倒主次的地方,也都一點沒落。
要知道這可是民眾,甚至絕大部分官員接觸此案內情的唯一機會,所以朱老板這份聖旨,就是對此案官方定調了——
首先承認閹割孩童,觸怒百姓的事情,但絕口不提煉丹的事情。這樣除了當地百姓,在外地人眼中,案子就沒那麼大了,性質也就沒那麼惡劣了。
其次,雖然聖旨中明確說了,魯王兩口子都死不可逃。卻在聖旨的開頭和結尾,強調說魯王妃應該淩遲處死,甚至以信國公之女代稱,自然給人一種,此案罪魁禍首是魯王妃,而不是魯王的感覺。
兒子生病,兒媳吃藥,朱老板內外分的真是清清楚楚。
幸虧老六早就預判到了他的反應,提前一步在兗州城立碑記述此事,要是稍微晚幾天,等這道旨一下,他這道碑都立不起來了。
隻是老六也不知道自己這小小的叛逆,究竟能起多大作用。
估計多半也影響不到京裡,隻能算是對兗州百姓有個交代罷了。
不過轉念一想,自己也是好笑,到底在對一位封建帝王抱什麼幻想?
而且還是個小時候全家死絕,長大了白手打天下的封建帝王,他怎麼可能會對自己的兒子痛下殺手呢?
其實就算朱楨自己,現在是麵對兄弟犯事,他能有大義滅親的決心,可要是日後換成他兒子犯事,就未必有今日之決絕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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