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紫嫣了解到的情況,隻能算是八卦性質的。
之後沈亦歆查的情況,自然更精準且全麵。
魔都閃音跟魔都崢嶸傳媒,可以算是……積怨已久。
主要是兩家公司的負責人的性格問題。
趙夢琪算是從草根跟隨楊崢崛起,成了一方總裁。
對楊崢的感情更深,更講人情味。
所以當初何婷剛帶人來魔都,成立閃音分部時。
趙夢琪是主動幫了不少忙。
在她看來,大家都是一家人。
所以。
等魔都閃音站穩跟腳後,她也是很自然的提出,崢嶸傳媒的人在閃音直播,需要一些優待。
就是很江湖氣的那種思維想法。
可何婷是以高級人才入職的閃音,海外名校畢業的博士生,還有著相當的工作履曆。
當初入職就是僅在周薇之下的幾個總監之一。
她更具備的是公事公辦,利益往來的商務思維。
而且楊崢也有明確示意:哪怕是崢嶸傳媒在閃音,也沒有特殊優待,一切資源,都需要等價互換。
畢竟雖然兩家公司都是由他掌控的。
可公司的股東並不完全相同。
他不可能連個表明公平的話都不說吧?
可哪曾想,這話竟然還真有人當真,且照實履行……
因為這,就導致了趙夢琪對於何婷的不滿。
兩家公司也沒了那種和諧一家人的氣氛。
之後就是直接引爆矛盾的導火索,也就是黃紫嫣在網上看到的那個“搶主播事件”。
閃音直播跟其它很多直播平台一樣,也會有直接跟主播、博主簽約的情況。
且更傾向於這種方式。公司這種專業機構相比。
公司這個中間商,主播能拿到的利益,還不減反增。
所謂的“挖牆角”,是不存在的。
何婷再沒情商,也不至於主動去挖自己老板另一家公司的牆角。
真實情況是。
那個主播自己有腦子,先跟崢嶸傳媒這邊接觸了一下,然後又主動聯係了閃音那邊。
而崢嶸傳媒做為中間商,開出的條件當然沒有閃音這個平台方強。
所以那個主播最後還是直接跟閃音簽約了。
在何婷看來,自己肯定沒錯。
有利益不可能不去爭取吧?
但在趙夢琪看來,何婷這無異於就是在挖牆腳,差點都氣炸了。
而她做為崢嶸元老,楊崢親信,能被何婷這麼個後來的新人欺負了?
正好楊崢出差魔都。
她也就借題發揮,刻意針對,想給何婷難堪。
但不曾想。
楊崢沒發話。
而代言人沈亦歆,卻站在了何婷那邊。
這件事,可大可小。
放任不管,很可能就是崢嶸傳媒與閃音“分裂”的開端。
也就是閃音以後對崢嶸傳媒真就公事公辦,等價交換了。
這當然不是楊崢想看到的。
這不符合他的利益。
現在楊崢在閃音的股份,僅有32.5。
算上周薇的3,祝維嘉與楊峻的各1。
一共也僅有37.5。
而他在崢嶸傳媒的股份是54。
其他期權池的10,龍鳴集團的10,興興食品的5,齊家齊祥照的1。
代理權都在他手上。
合計股權高達80。
僅有20,在紅夏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