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定罪_穿成荒年女縣令,帶家國走向繁榮_线上阅读小说网 

第4章 定罪(2 / 2)

“王廣進與王地主搏鬥時,凶器是誰先拿起的?”

沈箏目光如炬,盯著堂下小廝,不放過他臉上任何細微的表情。

“老爺!對,剪刀是老爺先拿起的!當時小姐還叫少爺小心!”

“拿凶器的人是王地主,那死的人怎麼也是他?”

沈箏故意如此問,目的便是讓小廝開口,將兩人爭鬥之時王廣進並未產生殺人意圖的名頭坐實。

順帶也能證實王婉瑩所述。

“當時老爺拿著剪刀,差一點就刺進了少爺的胸口!”

小廝說著蹙起了眉,陷入了回憶。

“少爺躲是來不及了,隻得扳住了老爺的手腕,不知怎的,那剪刀竟刺入了老爺的脖子!”

聽了小廝的話後沈箏露出了滿意的笑。

一旁的許主簿也挑眉看向沈箏。

她這些問話,三兩句便將案情梳理清楚了。

“行了,你退下吧。”沈箏對小廝說道。

待小廝走後,沈箏轉頭看向許主簿。

“許大主簿,您說這卷宗該如何記載?”

“過失殺人?”

“不,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本朝律法中並未記載這一條。”

“王廣進最初的目的是保護其妹王婉瑩,凶器是王地主率先拿起的,用凶器殺人的意圖也是王地主先產生的,王廣進在自身安全受到極度的威脅之下,激發了潛力,這才能躲過那剪刀。“

“是以王廣進的真實意圖也並非是殺了王地主,而是保護自己,這便是正當防衛。”

許主簿聽了沈箏的話,暗自思索。

正當防衛,不無道理。

“大人,屬下理解您的意思,可……本朝律法並未有正當防衛這一條。”

許主簿也糾結,他覺得他家大人說得挺對,可他研習律法多年,法便是天理。

沈箏雖明白時代的局限,可此時也有些許無奈。

同安縣也不是她的一言堂,為官,便要遵循律法。

若按正當防衛定罪,她的縣令也做到頭了。

她無奈之下,隻能向律法妥協:“便按過失殺人定罪吧。”

依大周律法,過失殺人,也就是非凶手本意下失手傷人性命,杖四十。

杖刑雖用的是普通的粗木板,可挨打的部位是脊背而並非臀部。

四十杖下去,任由受刑者身體再康健,都隻能堪堪保下一條命,損害到脊椎從而半身不遂也是常事。

說罷沈箏看著堂下跪著的母子三人,驚堂木卻遲遲拍不下去。

雖然王廣進的命是保住了,她還是覺得這樣對不住三人,王廣進何錯之有?

有了!沈箏腦海中閃過一項極少使用的製度。

議罪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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