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另一層麵講,站在被棄孩童的角度來看,拋棄他們,還不如殺了他們。
人死如燈滅,一死百了。
作為被殺嬰孩來說,記憶是短暫的,在他還是朦朧時期,對這個社會沒有形成認知之前消亡,痛苦隻有一瞬。
可若死不了呢?
沒有親人庇佑,艱難求生,彼時的痛苦,漫長晦暗又潮濕。
這不是天子第一次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好。
民間被丟棄的,大多都是女嬰。
為何?
他好像懂,又好像不懂。
或許不是不懂吧,是他不希望自己的百姓如此。
如此一麵,太過醜惡。
“朕會下罪己詔。”天子道:“朕登基數年,從未正視過棄嬰之法,朕有過錯,朕會自省。”
百官驚駭。
陛下如此,是不是太過了些?
棄嬰是偶有之,但並非天災,又未引起民憤,何以要到發罪己詔的地步?
先帝在位數年,幾次天災,幾次民怨沸騰,都憋著一口氣,從未發過罪己詔,就因“自爆其短”與“皇權無上”不可並存。
大多皇帝都覺得下罪己詔是丟人的。
“陛下三思!”崔相出列,麵上有不讚同之色:“百姓棄嬰一事實屬不該,但此事非災非難,陛下乃萬乘之尊,實在不必做到如此地步。”
在他心中,人心甚賤,天子越是“親民”,百姓便會越發不將朝廷放在眼中,官員在民間的聲勢,也會大打折扣。
話音落後,天子盯他看了一會。
“崔相作為百官之首,監察失責,也發一則劾己文吧,明日早朝念誦。哪位愛卿還有異議,一並站出來?”
這是誰出頭誰挨打的意思。
崔相麵色鐵青,心中怒急,卻不敢再言。
就在此時,餘時章站了出來。
“老臣,願與陛下一同發劾己文!”
崔相轉頭,神色怪異。
若餘時章不站出來,他會覺得丟人。
可此時餘時章站了出來,他反倒覺得餘時章在與自己搶功。
“愛卿為何要發劾己文?”天子問。
“因為老臣也有錯。”餘時章跪地道:“陛下信任臣等,臣等卻忽略民情,讓棄嬰一事存續百年,如今才得以正視。老臣愧對陛下,也愧對那些孩子,請陛下責罰。”
見餘時章都跪下了,不少官員便也跟著跪了下去。
此時已經不是“棄嬰”事件的輕重與否,而是表態了。
君認錯,臣得跟。
“臣等,願與崔相、永寧伯同發劾己文!臣等失責,請陛下責罰!”
發現問題後,天子開始思考該如何解決問題。
他要罰,百官也要罰。
法製不全,是朝廷的錯,但丟棄嬰孩之人,亦有錯。
他要在補救的同時,讓百姓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之後用律法輔以民生,讓百姓不必丟、不敢丟、舍不得丟。
“先從刑罰與糧稅改製。”天子道:“棄嬰與殺嬰同罪,再一並加重罪罰。其次,家中有嬰孩降生者,可少些稅賦。此事刑部、大理寺、永寧伯共同商議。三日之內,遞上改製折子。”
餘時章三人出列領命,崔相的臉又黑了黑。
發劾己文有他,改製律法就沒他。
天子這心,未免也偏得太多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