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順開始害怕了。
步步緊逼的沈箏令他害怕,昨夜便想好讓他送死的懷公望,更令他害怕。
是的,他想明白了。
懷公望的人不可能探查失誤。
或者說,懷公望根本沒派人探查過。
甚至可以說,懷公望巴不得府衙派人看守王宅,順勢推他出來頂罪。
捋清一切的他開始忍不住顫抖。
太可怕......
懷公望那個麵白無須的笑麵虎,吃人連骨頭都不會吐......
如今他聽話出來頂罪,懷公望當真會放過他外麵的妻兒嗎?
他不確定了。
與虎謀皮,焉有其利?
沈箏仔細觀察著吳順神情的變化,趁熱打鐵道:“吳順,你可想好了?你因何要謀害王槐安?”
吳順腦中一片混亂,顫著牙關抬頭。
沈箏看了他一眼,又轉頭問道許雲硯:“許大人,謀害朝廷命官的主犯和從犯,當如何論處?二者可是同責?”
許雲硯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朗聲答道:“回大人話,《大周律·刑律·人命》有明,謀害朝廷命官者,若被害者身亡,則主、從犯均以死刑論處;若被害者受傷未亡,主犯杖一百,流千裡,從犯杖三十,流百裡;若被害者未有傷亡,主犯杖一百,徒兩年,從犯杖二十,徒一年。”
沈箏了然點頭:“本案受害者王槐安受了傷,那主犯便會受一百杖刑,流千裡了?不過......疑犯吳順亦為朝廷命官,他知法犯法,罪責可會加重?”
吳順心中一抖,下意識看向許雲硯。
許雲硯回看他道:“主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可處以死刑,情節惡劣者,族人連坐。吳順接連兩次謀害王槐安,已算惡劣。”
一字一句砸入耳中,吳順通身肌肉緊繃,麵色蒼白,眼中閃著驚恐。
沈箏瞥了吳順一眼,又問:“那從犯呢?”
許雲硯看著吳順,一字一頓:“罪不至死。”
罪不至死......
罪不至死!
吳順動搖了。
世人都說,好死不如賴活。
若供出懷公望,他就能活下來......
而懷公望很可能會被判處死刑,也不會再有機會報複他。
可......誰知道懷公望有沒有留後手?
到時候他供認不成,再連累了族人......
想著懷公望的狠辣,吳順陷入此生最大的糾結當中。
沈箏見柴添夠了,加上了最後一把火:“吳順,既你已認了罪責,那便先把認罪書簽了吧,至於案中其餘細節,本官會擇日再審。”
“啪——”
沈箏從簽筒中取出一根令簽,徑直丟到了吳順眼前。
這根令簽是長簽,頂部還塗了綠漆,是標準的“重刑簽”。
那一點綠徹底擊碎了吳順的心理防線。
“我不認罪!我不認罪了!”吳順雙手撐地,寬大的袖袍蓋住了令簽,眼淚奪眶而出:“沈大人,不是我!我沒有謀害王槐安!您、您之前說得對,我同他無冤無仇,平白無故害他做什麼!我、我是受人指使的!”
此話一出,庭前掀起軒然大波。
百姓狠狠唾棄:“死到臨頭了還想翻供?我呸!沈大人,您趕緊定他的罪,要定死罪啊!”
“對!沈大人,還有他族人!一個都不能放過,免得他們往後報複您!”
“死罪!死罪!死罪!”百姓齊聲高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