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企鵝音樂的音樂總監,娛樂圈的人脈自然不錯,很輕鬆就搞到了陸羽他們彆墅的地址。
“行,沒問題。”
“好的,我們到時候見。”
掛斷電話,陸羽睡意全無,滿腦子想的都是這件事情。
他沒有想到企鵝音樂的動作竟然這麼快。
昨天才火起來的千裡之外,今天他們就過來買版權了。
或許,可以趁著這個機會將千裡之外的單曲給一起弄了。
畢竟他的千裡之外目前為止也隻有一個音頻,如果想要在企鵝音樂上正式播放,無疑是做成單曲效果會更好。
起床,洗個澡,整理了一下儀容。
畢竟是關乎錢的事情,陸羽還是得稍微給點麵子。
陸羽再次下樓的時候,發現大家基本上都出去了。
這也正常,大家都是忙人,隻有陸羽一個算是閒人。
2:30。
樂高比預定的時間早了半個小時抵達彆墅。
“陸羽,你好,我是樂高,聞名不如見麵,你真人比視頻裡的還要帥。”
樂高一上來對著陸羽就是一陣誇獎。
“謝謝。”
“樂總監你也很帥。”
“我們進去聊吧。”
陸羽沒有被樂高的彩虹屁迷惑,非常理智的把樂高迎進了彆墅。
來到客廳,兩人麵對而坐。
喝了口水,樂高沒有廢話,直接開門見山的說明來意。
“陸羽,我就這樣叫你吧。”
“沒問題。”
“之前,我也在電話裡說明了來意,簡而言之就是我們企鵝音樂看中了你這首千裡之外,我們想買你這首歌的版權。”
“這是合同,你可以看看。”
樂高從包裡拿出一份合同交給了陸羽。
合同中規中矩,是一次性的買斷合約。
版權費200萬。
這個價格對於一個新人來說已經算是非常高的價格了。
如果是一般的新人估計就簽了。
200萬對於一個剛剛踏入華語樂壇的年輕人來講已經算是天文數字了。
當然富二代除外。
很不巧,陸羽正好是個前富二代,他是見過錢的,自然也不會為200萬這個蠅頭小利就簽下這份合同。
陸羽清楚的知道千裡之外這首歌的價值遠遠不止這200萬。
“怎麼,不滿意嗎?”
樂高一直在暗中觀察陸羽的神色,當看到陸羽的表情從始至終都沒有什麼變化之後,他知道這份合同不足以打動他。
“是的,不滿意。”
陸羽直言不諱:“這首千裡之外是我非常滿意的一首歌,所以一次性買斷就算了。”
“我可以給你們企鵝音樂授權,我們之間按版稅的形式進行分成。”
“嗬嗬,我果然沒有看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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