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還是沒逃得了,米酒喝了兩小杯,沒成想味道還不錯,又多喝了兩杯,覺得到了微醺的程度,很自覺就放下了酒杯。
回到酒店,例常的視訊通話。
方茴皺了皺眉頭說道:“臉有些紅,喝酒了是麼?”
秦浩在臉上摩挲了一把,睜大眼道:“就喝了一點,很明顯麼?”
“很明顯。”方茴撇了撇嘴又道:“自己一個人在外地,喝多了怎麼辦,說不定要被野花拐跑了。”
秦浩哭笑不得,無奈道:“確實是微醺,有數的。”
“哼。”
“不過今天遇到方小姐的一位粉絲,她一邊賣燒烤一邊外放你的歌。”
方茴轉過頭來,托著下巴抿唇道:“那你有沒有告訴她,你是我的詞曲作者。”
秦浩嘴角上揚道:“告訴他們這個做什麼,我隻想躲在方小姐身後,看你光彩耀目的樣子。”
“就會耍貧嘴。”方茴美眸嗔怪的瞥了他一眼。
看著她眸光流轉的嬌俏模樣,心頭泛上熾熱,儘管已經相處了足夠長的時間,但秦浩依舊不能免疫方茴的顏值攻勢。
“咱倆有段時間沒見麵了,想不想我?”
方茴囁喏道:“每晚都按時定點視頻通話,想不想有什麼關係?”
秦浩苦笑道:“這怎麼能一樣,咱們用意念感受彼此身體的溫度麼。”
方茴霎時紅透了臉,睫毛上翹,眼神看向彆處:“流氓。”
“我說的是擁抱,你想的是什麼?”
“那我可沒說允許你抱我。”
秦浩挑了下眉,勾了勾嘴角道:“沒天理了,自己的女朋友還不能抱,哪條法律規定的。”
這話說的霸氣凜然,方茴心慌意亂的,習慣性的把攝像頭又按在豬公仔鼻子上。
“再說怪話,我就掛掉。”
秦浩沒繼續這個話題,這種情侶間的甜蜜瑣事,電話裡怎麼說得清?
“好了,咱們說點彆的。”
方茴緩緩的把屏幕翻轉過來,隻露了半張臉,眼神眨了眨,驀地哼了一聲。
“你流量最近有點爆燃,有什麼打算?”
方茴露了整臉出來,下巴頂在枕頭上說道:“錄完剩下的兩首歌,應該會去處理一部分綜藝的通告,參加一些品牌方的活動,其餘的就沒什麼。”
“也該休息一段時間,彆崩的太緊。”
方茴道:“隻發歌,不露臉,彆人會淡化原唱的印象,所以還是要忙一段時間,”
秦浩心中思忖,話是這麼講的沒錯,如今網絡上翻唱作品層出不窮,時不時就冒出個“草頭王”鳩占鵲巢,讓聽眾誤以為“你”才是原創。
以往,高進、韓紅、林俊傑都曾遭遇過類似情況,多次維權,後來卻漸漸感到無力,拿版權之事與侵權者理論,根本應接不暇。
倘若有人聯係過後進行整改倒也罷了,但總有一些人喜歡耍無賴,靠著某首歌獲取了流量,當被要求刪除或申請授權時,就故意拖延不處理。
一旦與他們發生糾紛,那些人的粉絲還會反過來攻擊原創作者。
他們會說:“我家某某唱得比原唱有味道,我就喜歡聽這個版本,你不依不饒地追著要處理,難道不是嫉妒嗎?”
這幫粉絲才不會管什麼版權不版權,從公義的角度跟他們講道理,他們會告訴你:“我就隻是聽個歌,我才不管原唱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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