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
“三十八歲。”
“跟你一起的那個男的,跟他什麼關係?”
“我老公。”
“有結婚證嗎?”
“有。”
“結婚幾年了?”
“十多年,具體的記不住了。”
“有孩子嗎?”
“有,一個男孩兒,一個女孩兒,孩子在奶奶家。”
“多大了?”
“男孩兒八歲,女孩兒六歲。”
說完,女人抖得更厲害了:“警官,你們這到底是乾啥啊?我也是受害者啊,誰在那廟裡埋的死人,你就找誰去唄,你抓我乾啥啊?”
黃昌明一巴掌拍在桌上:“老實點兒!裝什麼害怕!你天天住在廟裡,裡頭有那麼多屍體,你不害怕,現在就害怕了?”
女人被他這麼一嚇唬,還給嚇唬哭了:“我真的不知道,我,我也是今天才知道,這裡頭有死人啊,要不然打死我,我也不敢在這住啊。”
李響看向女人:“我們在現場的時候,你說去打電話,打給誰的?”
女人頓時裝傻充愣:“我沒打電話,我打什麼電話了?警察同誌,你不能為了破案,就冤枉我,誣陷我啊,我根本就沒打電話。”
李響也不生氣:“彆以為我查不出來,等我查出來你再說,可就來不及了,知道你這是多大的罪嗎?這輩子還想活著出來嗎?”
女人還是不順著李響的話往下說:“警官,我真的不知道,你彆逼我了,我喘不上氣了,我……”
說完,她就大口大口的呼吸,好像是快死了的樣子。
李響看了一眼黃昌明:“我看她也不打算說了,就讓她在這待著吧,我也餓了,咱倆去吃點兒東西。”
黃昌明明白李響的意思:“行啊,走吧。”
倆人就這樣走了?
陳玲的心情沉下去了,其實她不是沒想過會有今天,甚至她專門看那些警察的電視劇,甚至設計了警察問話的時候,她應該怎麼應對的措施。
今天她本來都做好了跟李響和黃昌明死磕到底的準備,這倆人竟然什麼都沒說就走了。
這是什麼意思?
不會是去問她男人了吧?
陳玲跟劉明偉是在老家就認識的,本來倆人在家裡種地,也能好好的過日子,生兩個孩子,父母也能幫襯。
陳玲是很滿意這樣的生活,可是劉明偉在跟村裡的小夥子們,去了一趟城裡之後,心就飛走了。
回家就抱怨農村的生活太無聊了,每天都給陳玲講城裡的生活是什麼樣的,洗澡的地方多好,唱歌的地方多好,吃飯的地方多好,樓房有多高,女人們穿的什麼樣的衣服。
一開始,陳玲還沒有動心,覺得他們這樣土生土長的農民,又沒讀過幾年書,就算是去了城裡,也沒什麼好日子過。
可是禁不住劉明偉的再三慫恿,甚至為了去城裡,還特地去給陳玲買了城裡的衣裳,裙子。
女人都是愛美的,都喜歡漂亮衣服,這一下她就真的動心了。
倆人把孩子扔給家裡的老人,帶上點兒錢就進城了。
開始,隻是在小飯館打工,生活拮據,也根本就滿足不了劉明偉想要在城裡享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