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群的名字,在當年所有疏於管教的“不良青年們”心中,可以說是奉若神明,亦是毫不誇張的。
據傳,他在那個小學畢業的時候,真實年齡,已經到達了誇張的25歲左右!
現在想想,王群當年經營自己“團夥”的思路,很簡單。
就是抱定了這一個小學,以從中篩選出,那些追求“浮名”的富二代,官二代子女們。
並根據其聽話的程度,以及能夠提供的“價碼”高低,一屆又一屆的,從這些權貴子弟中,捧出幾個學校的“扛把子”。
再將他們送往各個初中、高中以後,繼續“捧”著。
這些本就嬌生慣養的“二代”子弟們,到了各個初、高中就讀以後,為了維護自己小學時期的虛名,就必然會有,需要再次調動,以王群為首的,這個混子團體的時候。
利益,便隨之而來。
出動一次的規模,出動人物的級彆,製造的“效果”,等等,都可以明碼標價。
而且,既然是幫“權貴”們出頭辦事,因此,也不需要太過考慮後果的處理。
本就是針對“孩子們”出手,自然也就不需要,搞出什麼人命、重傷害之類的大案。大多數時候,僅是出麵嚇唬嚇唬,便足以平事。
就算不小心惹出些“是非”來,人家“二代”背後的“一代”們,亦會出麵擺平。
除了大力扶持各個權貴子弟們,獲得他們想要的“虛名”外。
王群團體的另一麵,自然便是努力吸收著,那些家庭條件很差的;父母不在身邊,又渴望集體生活,缺乏關愛的;沒錢沒勢,僅憑一腔熱血,就想混出個名堂的;特彆是一些,深受“古惑仔”係列電影影響的青少年們,等等,以壯大團夥的“威勢”。
他們最初的十三名核心人員,就是有著以上家庭情況的十三個人。
一開始的時候,王群就是帶著這些人,聚眾一方,並自詡為“黎明十三少”,在黎明小學一代,闖出了一番“虛名”。
又借著那些權貴子弟們的升學路線,逐步在全市各個學校之中,蔓延著自己的勢力。
由此,又順便發展出了,這個團體的第二個“利益增長點”——講和。
當許多沒有門路,偏偏還想要“學壞”的孩子們,不慎惹到了這些“權貴子弟”們時,為了“自保”,他們便隻有選擇“掏錢”,找到王群團體,出麵說和。
否則,便隻有挨頓胖揍了。
鮮有“勇者”,肯“豁出去”,試著反抗一下的。
總之,他們就是靠著這種,“兩麵通吃,四處賣好”的模式,不斷地滿足著,許多無知的青少年們,心中的訴求與幻想。
使得無數窮人家的孩子們,心甘情願地變成“打手”,以獲得他們所需要的“利”。
又使得無數富人家的孩子們,成為了所謂的“頭目”,以獲得他們所需要的“名”。
說來說去,也隻不過是一群趨炎附勢,恃強淩弱之流而已。
但對於那些,窮苦人家裡出生,又沒有學習天分的孩子們來說,那又似乎,是他們可以得到利益的唯一出路。
畢竟,如果他們的實力足夠強的話,強到可以和現在的“美國”一樣。
那他們的這套行為模式,便可以稱之為是“大國智慧”了!
美國不也是如此,用隨便印出來的“美元”,一麵在全世界到處扶持政權和反對派,同時又從各個派彆與國家中,斡旋獲益的嗎?
可惜,王群和他的團夥們,不是“美國”。
他們隻是東北的邊陲小城中,一群無所事事,曾經又有著一腔熱血的,“無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