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歌詞,很能表達,我當時的心情。
“你說過,牽了手就算約定。”
我雖然沒有真的說出過這句話,那時也還沒有出現這首歌。
但並不影響這句話所表達的意思,成為了那時的我,心中的“信仰”。
可這個“信仰”,隻會阻止我不去主動對心愛的女生做出“造次”的行為而已。
並不代表,我不會對“親密”的行為,作出回應。
所以,我和尹媂當時沒有進一步的最主要原因,除了是我沒有經驗並且心懷“信仰”外,還一個就隻能“怪”她不夠“主動”。
我並不覺得,需要女人主動的男人,有什麼丟人的。
因為,那或許說明了,我是真的“愛”她。
自幼起,我就是這樣一個人。
遇到“愛”,就會變得克製。
隻有麵對“不愛”的人時,我才會放縱。
因為,骨子裡,我還是那個,自卑到不敢去“愛”的人。
不知從何時開始,尹媂總會在言語中,試著“拿捏”我一下。
我明白,這是多日的相處裡,我給她的一種錯覺。她相信我為了她,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但她的“拿捏”,又不是那種強勢的“掌控”。更像是一種,女孩子的撒嬌。
可受到原生家庭的影響,我總會小心翼翼地維護著,自己脆弱的“自尊”。
當時那個,自卑且敏感的我,便總是將這些個本意是“撒嬌”的“拿捏”行為,錯誤地理解成了,是對我的一種不尊重。
我確實可以為“愛”放棄一切。
但在這“一切”裡,始終都不曾包括,我的“自尊”。
尹媂知道我轉文後的班級,竟然是七班後,立刻便表露出了一副,類似於沮喪的表情。
我和她做同桌的期間,也曾和她聊起過麗娜的故事。
所以,我不但非常能夠理解,她會沮喪的原因。而且,還會很驕傲於,她這種等同於是“吃醋”的行為。
當時,我很想解釋一句:“我不是故意去的七班,這是學校隨機分配的結果。”
但我又覺得,這句話聽起來,就好像是在說:“我最終能和麗娜一個班,都是‘緣分’使然!”
十分鐘的下課時間,很短。
她不說話,我亦無言。
分彆時,我還第一次,先轉過了身。
在“陰盛陽衰”的七班,我的前後左右,全是女生。這讓我第一次體驗到了,什麼叫“美女如雲”。
在我的前排,坐著一個叫做於白的女生。
她是我的初中同學。
在初中的時候,她就坐在了我的前排。
她的年齡,比已經早上了一年學的我,還要小了兩歲。
於白的家中,有著許許多多的課外書籍。或許,這與她爸爸的職業,是位作家,有著一定的關係。
凡是我能叫得出名字的“國、內”外名著,她家幾乎均有所藏。
因此,初中時那個嗜書如命的我,便總會向她借書看。
截止到我與於白重新被分配到一個班裡之前,我所看過的所有書中,得有近三分之一的數量,是從她那裡借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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