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這會是最後一次看見她。
怕我會永永遠遠地失去她。
這幾日來,我太幸福了。
幸福到有些不真實。
我這樣一個“破碎”的人,怎麼配擁有如此幸福的事情?
“走”,才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吧!
離開這裡。
離開幸福。
我轉過身去,沒敢留下任何道彆的話語。
我不敢說再見。怕說了再見,就會再也不見。
我更不敢說拜拜。不止是因為“拜拜”,總仿佛意味著後會無期。還因為在當時的情景下,如此道彆,略顯“輕佻”。
下樓的時候,我的腳步很輕,也很慢。
原來明明是一個活著人,真的會變成所謂的“行屍走肉”。
出了單元門後,我沒有馬上離開。
而是坐在了,她家樓下的長廊扶手上。那裡有一個特定的位置,一抬頭,剛好可以看見小狼閨房的窗戶。
我曾多次與小狼路過這條長廊,卻從未有過片刻停留。
與她在一起時,它隻是那千百個“被經過”的地方之一。
剩下我一個人後,那裡才為成了我用來想她的專屬坐席。
在我擁有她時,我從未覺得那個地方有什麼稀奇。
當我失去她後,直到我離開鶴崗前的那幾年裡,卻坐在那個地方,耗儘了大部分的時光。
直到現在,我還會偶爾做夢,回到那裡,坐在那個位置,抬起頭,看著那扇窗戶。
等待著,窗簾後麵,那偶爾閃過的熟悉身影。
那一天,我便直等到了那個身影的出現,才拖著僵直的身體,木然的離開了那裡。
東北沒有秋天,氣溫說降就降。並不給人留有任何準備的餘地。
明明前一晚,赤膊上陣,徹夜行走在大街上的我,還會熱血沸騰。
而這一晚,我雖穿著兩層衣服,卻仿佛如墜冰窟,凍到血液凝固。
回家後,我並沒有睡。
熬到了天剛蒙蒙亮,我便衝也似地去到了新鶴小區的大門口。守在了小狼上學時,必經的路上。
清晨的風,遠比夜晚的刺骨。
我等來的,卻是兩人的身影。
一個是小狼。
另一個,是她的媽媽。
心灰意冷中,我再次跑回了無人的家裡。
定好鬨鐘,倒頭便睡。
趕在中午放學前,我又來到了一中的門口。
兩次遇見,那個身影已然變得熟悉。
雖然,她換上了另外一套,比早上略薄一些的衣服。
小狼的媽媽,比我更早的出現在了那裡。
我不知道,她有沒有看見我的出現。
我隻確定,她絕不希望,我再次出現在她女兒的身旁。
或者說,她並不希望我和小狼,會再次擁有時間獨處。
其實,我明明隻要正常去上學,就可以如願見到小狼。
隻是我選擇了逃避。
我怕事情會被鬨大。
我怕學校知道了,會影響到小狼的名聲。
畢竟,這個被她的媽媽,從床底下翻出來一個男人的故事,無論在哪個年代,都不會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當那個身影,變得熟悉的那一刻,我突然覺得,生活沒了任何意義。
失魂落魄的我,漫無目的地遊走在大街上,不知道還能夠去往哪裡。
那是我第一次體驗到,哪裡都不想去,又隨便去哪裡都可以的感覺。
我好想有一個,可以回去的地方。
但是,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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