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堅持,男女之間,是平等的關係。
你沒了的“東西”,我也沒了。
而且,從體驗上來說,麗娜明明是爽到了的。
相應的,我卻硬是難過了一宿!
所以,她的這番話語,在我聽來,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要賣乖”的行為。
我停下了腳步,回過頭,看了看她,佯裝不解地問道:“你什麼東西沒了?”
她盯著我的眼睛,神情有些錯愕。皺著眉,一時竟不知如何作答。
我微微一笑,亦不再言語。
轉過身,繼續朝網吧走去。
在我與麗娜分手之前,還發生過一個小的插曲。
因為一次原因不明的吵架,我大中午的便喝了許多酒。
當她送我到回班級後,我卻借著酒勁兒,將一肚子怨氣全都撒在了“桌椅板凳”上。
時值午休,班級裡的人不多。
“虎逼”人設早已深入人心的我,平日裡發起火來,便無人膽敢接近。如今滿身酒氣的撒起潑來,同學們更唯恐避之不地紛紛離開了教室。
這種感覺,其實挺孤獨的。
因為我懂,大家其實都知道我在“裝逼”,隻是沒人樂意去拆穿而已。
“狗腿刀”被警察沒收後不久,我又在路邊的工地裡,撿了一根長約一米的鋼製“方管”。
拿起來就好似為我量身定製般,十分趁手。
經過五張砂紙,三個下午的打磨後,這“根方”管便成了我日後準備用來“行俠仗義”的武器。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等我真的第一次用到“它”時,卻是像個瘋子般在破壞一張課桌。
但也隻是“像”個瘋子而已。
我從來就沒有真的瘋過。
被砸的那張課桌,是我的。
那是理性的選擇。
麗娜就站在門口,冷靜地看著一切。
而她越是冷靜,我就越是賣力地砸著。
我在給她一個機會。
一個可以衝過來,攔住我的機會。
這樣我便可以相信,她沒有像跑掉的其它人那般,畏我如虎,棄如敝履。
同時,也可以令她相信,就算我再怎麼發瘋,隻要她一句話,我就可以溫順如“奶狗”。
我背對著麗娜,眼裡隻有那張逐漸“稀碎”的課桌。
砸著砸著,我忽然就累了。
那一刻,她哪怕隻是很隨便地叫一下我的名字,都會立刻讓我停下這傻逼的一切。
但是,她沒有。
始終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