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條每次求我時,都會乖巧無比的“京巴”,從那天開始,徹底地消失不見!
可氣的是,那晚丁祥還故意當著我的麵,“撩撥”小狼。
更可氣的是,小狼還像個傻子似地,隨他一起冷落我的存在!
事後我問丁祥,你為啥要這樣?
他笑著反問道:“你知道陳冠希的一首歌不?”
我瞬間有了答案,但還是佯裝不解地問道:“什麼歌?”
他答:“《故意》。”
這首歌,應景的隻有“歌名”。
它說明,當我幫不了丁祥時,我便不再是他的“兄弟”。
把他變成“弟弟”,而不是與其“決裂”,便是我給這段關係留下的最後“體麵”。
在發生這件事兒之前,小狼也離開了我。
她高中畢業了。
開啟了我始終都沒能真正享受到的“大學生活”。
雖然畢業前的幾個月,以及隨後的一整個假期,我倆都儘可能的泡在了一起。
但自始至終,我倆卻都沒有說過複合。
就像當初,我倆從來也沒有說過分手。
她又來寶泉嶺找了我幾趟後,我便很自然地牽起了她的手。
我能感覺到,她心中一直有“遺憾”,在我倆之間。
我也是如此。
可麵對她的諸多“暗示”,我卻都選擇了裝“純”。
我這輩子,有過無數個女人。卻隻有麵對她時,我能夠做到克製。
終於有一次,我忍不住脫她衣服時,她忽然感慨了一句:“我感覺自己特彆惡心。”
就這一句話,我便將脫掉一半的衣服,又給她穿了回去。
我們都準備好了一切,卻總想給對方留下最好的印象。
但我快憋死了,真的裝不下去了。
我習慣了在她那裡扮演被動者,忘了男人才應該是主動的一方。
又拖了好久,我決定跟她拚酒。
想著把她喝多了,我就有機會了。
可我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喝多的那一個人,是我。
坦白來講,我還在那瓶果酒裡做了“手腳”。
雖然事後證明,那“藥”是假的。
但並不影響,我已經實施了人渣的行為。
她沒有任何反應,我卻醉的不能自已。
我可真他媽的有病。
小狼明明早就準備好將一切都交給我了,我卻還在用著這些完全沒有必要的“肮臟”手段。
肮臟就是肮臟,引號加的多餘!
那一晚,我倆完成了那個“儀式”。
為了偽裝成自己是“第一次”,我將該有一切動作,都“演繹”得相當笨拙。
一如當初,那個少年。
所以,那晚的體驗並不是很好。
我倆都不好。
而且因為飲酒過量,我還差點“不舉”!
我總想著等下一次機會時,再表現出自己的瘋狂。
可這“下一次”,一等就是一輩子。
相識這麼久,我倆就隻有過那麼一次。
一次,就有了那個“精靈”。
這次“複合”,我在其他方麵,也並沒能表現得更好。
被婷婷慣出來的臭毛病,以及在大帝和阿雯那裡學到的戀愛方式,讓我錯誤的認為,女孩子都喜歡脾氣大的男生。
隻是在與小狼發脾氣的時候,我卻忽略了一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