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夢想”的第一個聽眾,是我的媽媽。
因為要實現這些,得到她這位“財主”的支持,不失為一條捷徑。
可聽過我的口若懸河之後,她是這樣回複的:“你快彆在那做夢了!還他媽的開到全世界!鶴崗你都找不到地方開,還全世界呢!你是不知道,現在的買賣有多不好做!還是好好上你的學得了!你看誰好人家做買賣了?這年頭,想出人頭地,還是得當官!”
這就是東北。
在一個本地數一數二的開發公司“高管”嘴裡,最好的“事業”,仍是“當官”。
從他們的角度去看,無論你“商業”乾的多大,多牛逼,都要被“當官”的欺負。
媽媽會有這樣的認知,是因為在她跟隨大舅奮鬥的大半生裡,都在經曆著“被欺負”境遇……
就是她的這個執念,導致我隨後的人生,走向了一條必然的路。
這一走,就是一十九年!
後話不提,隻說曾為了想要離家住校,而當著媽媽的麵,無心踢碎一張茶幾,又索性“示威”的我,真在“農墾監獄”裡實現了“追求”的時候,才豁然發現,自己前腳剛走,後腳就邁入到了“無家可歸”的困境。
無論是那個浴池,還是那曾被我破窗而入的房子,都已沒了我的“容身之地”。
特彆是發生那一次“闖禍”事件之後,我更徹底地淪為了不受歡迎之人。
每個周末,打開那扇“藏”有媽媽與繼父的房門前,我都要猶豫好久。
可無論鼓足了多大的勇氣,也都會在開門的一瞬間,被媽媽那一臉嫌棄的吐槽摧毀。
“沒事老來回瞎折騰啥?老實在寶泉嶺呆著不行嗎?買車票那不是錢嗎?你有錢啊?天天這麼霍霍!”
有時,我也會陪笑乞憐道:“我不是想回來看看你嘛!”
可每一次,都隻會換來她更加狂躁地埋怨:“快他媽的拉倒吧你!我可用不著你看我!少氣我點比啥都強!看不著你我還能多活兩年!”
沒辦法,誰讓我隻能“手心朝上”,管人家要錢呢!
不過當時的我,也並不是特彆的“窮困潦倒”。仍有許多送上門的“官富子弟”,願意對我“進貢”。
可惜,我已經不再喜歡那條壓根就沒有未來的路,所以便狠心拒絕了大多數“供奉”。
吃人嘴短,我不願再橫生枝節。
隻遇到那些僅需要略微地“拋頭露麵”一下,便可以解決的問題時,我才會坦然接受那些“賄賂”。
但那點“微薄”的收入,並不能滿足我的欲望。
遠有小狼的“通信費”,近有助理的“口糧”,無一不需要錢來維護。
因此,“捉襟見肘”,仍是我的常態。
“十八周歲”之前的幾十天裡,我過得迷茫且頹廢。
最難熬時,便會去夢裡想上一想,那個“點燃”了吳鑫的“夢想”。
其實我仍舊堅持每周都回一次“城裡”的目的,並不單純是為了“回家”。
還是為了給欣欣帶一盒隻有城裡的“禮物”——“蜂蝶來”的“老婆餅”。
她很愛吃。
每次她接過“禮物”時,那“甜蜜”的微笑,都會令我十分歡喜。
這份“歡喜”,也成了那段時間裡,支撐我活下去的唯一“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