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誓,誰都不配再讓我以傷害自己為代價去愛它!
那一晚有多長,我就叫了有多久。
常年熬夜的我,第一次體會到什麼是“長夜漫漫”。
第二天,繼父代替了醫生表哥,肩負起了陪護的任務。
記憶裡,我應該是在醫院躺了近半個多月的時間。
在我“消失”的十五天裡,世界運轉如常。
誰都沒有找我。
當然,就算有人想要找我,媽媽也不會讓他們“得逞”。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想我?
可無論想與不想,他們都不能替我躺在那裡,遭受“苦難”。
除了繼父外,我能看見的旁人,便隻剩下了打針的護士、以及偶爾查房的醫生。
與世隔絕的半個月裡,我想了許多。
許多裡,包括人,也包括事。
雖然胳膊的疼痛,就隻持續了一天。
但出院前的每一天,我始終沒能擁有一個安穩的睡眠。
繼父的呼嚕聲很大,振聾發聵的大。
我不好意思叫他。
醫院很冷,風吹的我肩膀很疼。
我不好意思叫他。
太多的不方便,我卻隻能隱忍。
對我再好,他也隻是我的繼父。
大概是第四天,我重新擁有了手機。
可當我再次擁有了那個,從“相識起”便未離開過我半步的“伴侶”時,卻隻感受到了深深的寂寞。
通訊錄裡有好多人,我卻不知道打給誰。
我想著的,打過去隻會是打擾。
或許會想著我的,我卻給不起他們想要的承諾。
終於,我也變成了過客。
胡亂撥弄一會兒後,我便將手機丟到了一旁。
對繼父提出的第一個要求,是請他去找個書攤,給我租幾本書看。
到了最後,能陪著我的,還是隻有書本。
或者說,是看書時的自己。
在與書中文字碰撞後,大腦中所產生的那些思想,成了我住院期間的唯一慰籍。
雖然繼父租來的那些,並不是什麼名著。都是雜誌、故事會一類的基礎讀物。
但文字本身,就是一個“見仁見智”的東西。你看見了什麼,是客觀的存在;你想到了什麼,是主觀的認識。
住院期間的我,看到的一切都與“孤獨”有關。
人類終其一生想要對抗的,似乎也是“孤獨”。
奇怪的是,人雖然是孤獨的,但在一個人身上所發生的一切故事,卻從來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細究之下,沒有巧合,全是必然。
如果命運果然無法改變,那麼我活一次的真正“使命”,到底是什麼呢?
思索間,我不禁對其產生了濃濃的探求渴望。
既然什麼都決定不了,我何不索性試一試,那種不再做任何決定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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