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的部位,突然狂跳不止。
顧盼之餘,又下意識地喝了口水,以掩飾心中的“糾結”。
可那口水才剛滑過咽喉,欣欣便突然挽起我的胳膊,用一個哄慰的口吻,對我說道:“彆折騰了!趕緊睡覺吧!明天不是還得趕早班車回去?”
隻一瞬間,我的大腦一片空白。
記事起便在追逐“愛情”的我,仿佛是第一次看到了“愛情”的模樣。
所謂旅館的房間,不過是一張有床的屋子而已。
通常情況下,床有多大,屋子就多大。
或許真是不勝酒力,又或許是我欲強裝“見多識廣”的鎮定。
開門的瞬間,我便主動爬到了床的裡側,仰麵躺好。
氣血翻湧、心思如麻。
不過以我當時的狀態來講,“大病”將愈未愈,胳膊、腹部仍舊被繃帶纏綿。
又過量飲了那許多的酒,勉力支撐“唇齒”尚且困難,再想做一些需要整個軀體一齊努力的“過激”行為,無異於是天方夜譚。
當欣欣也和衣躺在我的身側時,我正閉著眼睛,嘗試調動著待會兒可能用到的身體某處。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又是郎情妾意你儂我儂的,我若說我一點都沒有多想,估計鬼都不會信!
但這種“多想”,在我當時全部想法裡所占的比例,卻著實“不多”。
所以我僅是下意識地試著調動了某處“肌肉”,卻發現其並沒有給出多大反應時,內心竟沒有絲毫沮喪。
不過“酒後誤事”的道理,還是在那一天讓我有了切身的體會。
以至於以後再遇到這種開始時便“動機不純”的約會時,我一定會極為小心地控製自己當晚飲酒的數量。
堅決杜絕“酒後不舉”的情況,再次發生!
我確實是一個渣男,但並不影響我同時又是一位君子。
一位坦坦蕩蕩的君子。
我就是想上欣欣。
做夢都想。
與她並肩躺在一張床上的畫麵,早在我的腦海中有過無數次。
包括,在我來寶泉嶺的路上。
可當她真的與我躺到了一起時,上她,就不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
從2005年10月1日我離開寶泉嶺,一直到2005年12月8日晚上,我回寶泉嶺再見到她為止,一共六十八個日夜裡,我至少有三十八個是在想她中度過。
還有三十個,我可能是在想小狼。
但小狼一定不會想我。
而我堅信,那一刻躺在我身邊的欣欣,在這些未見的日子裡,一定是同樣非常想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