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鐘後,胡媚兒離開了。她出來後,上了一輛車子。
車內,有一男一女兩個人。
那男的說:“胡小姐,你不能回去,那邊有人監視。”
胡媚兒罵了一句,“我們馬上離開。”
他們一行直奔欽周。
路上,車子行的很快。
到了欽周後,胡媚兒被帶到了一處小碼頭。
那裡,有一條快艇等著他們。
幾個人上了快艇後,快艇便飛速地駛了出去。
海上的人都打了招呼的,這時候,沒有船過來查。
你避開了他們,就能避開碰麵。
快艇直接到了海邊市,那個女人陪著胡媚兒上了岸。
男人則是隨著快艇,返回了欽州。
胡媚兒從海邊坐車,去了何內。
之後,從何內乘飛機去了新加皮。
這邊,五警抓到了人後,便在省軍區內,進行了審訊。
一夜過後,康寧撂了。
他承認,他一共向大新的老板娘孟廣美交了三次錢。
一次,是他香長的位置上,他交了三萬塊,便當上了副現長。
兩年後,他又交了十萬塊錢,順利的當上了現長。
第三次,他出了五十萬,得到了現尾輸記之職。
除了他自己交代,他還檢舉了其他的幾人的行賄行為。
而大新縣的乾部,基本上都是這樣上來的。
主要是,這裡是胡媚兒的家鄉,她要安排聽話可靠的人管理。
行賄的人,當然是聽話的人。
不過,在審訊老板娘時,卻遭到了阻礙。
她一概不承認收了買觀的錢。
“我開的是酒店,進出的都是客人。你有錢,那我就給你上好菜。你說的那個收取買觀錢的事,我從來沒有做過。我就是一個農村的婦道人家,我沒那個本事,去幫人跑觀。”
一連三天,審訊人員都想儘了辦法,依然沒有結果。
的確,她不承認,你是沒辦法的。
她收了你的錢,這她承認。
你說是三萬,她說是三百。
你拿不出證件來,空口無憑。
也就在這時候,上邊有壓力了。
有人說,這是對某人的迫害!
更有人說,憑某人的所作貢獻,不應該這樣去對付他。
那些人的圈子越來越大。
到了最後,這個案子便被快速結了案。
承認了行賄的人,全部被免職或降職。
那個老板娘,也因沒有證據,被釋放回家。